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转包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转包案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9月12日10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大楼12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 煌
联系电话:0771-2185552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大楼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3年9月11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