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广西XX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XXXXXXXXXXXX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2020年8月20日评标结束后,将原本不需要回应的评标报告附件中的《表决表》透露给某业务部门,泄露应当保密的评标信息。
处罚决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暂停当事人广西XX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在广西范围内代理依法应当招标的水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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