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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

2023-01-18 10: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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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自治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1-2185361  

电子邮件:gxhzb2185361@126.com

处长:饶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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