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厅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拟订水利立法规划。组织起草自治区水利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提出自治区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修改、清理建议并承担后评估等有关工作。承办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协调跨设区市水事纠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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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周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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