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水利系统深入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积极主动统筹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水利工作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作出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水利工作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水旱灾害防御取得阶段性胜利。上半年,我区先后经历9次强降雨洪水过程,共造成全区69条河流167站次出现超警洪水,其中西江出现今年第1号洪水,洛清江、桂江中下游出现10~20年一遇洪水。面对严峻的江河防洪形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早部署、早安排,着力抓好防汛备汛、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度汛安全、山洪灾害防御、防洪抢险专业技术支撑等工作,强化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的落实,全面扎实做好洪水灾害防御工作。水利厅先后启动洪水防御应急响应6次,发布洪水预警279次,积极主动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减轻洪水灾害损失,实现山洪灾害人员零死亡。强化水工程防洪调度,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先后对51座大中型水库进行调度,拦蓄洪量23.7亿立方米,减少淹没面积88.1万亩,避免转移人数97.7万人。同时,有效应对了今年1~2月柳州、百色、来宾等地的局部干旱灾情,临时解决人饮困难0.73万人,抗旱浇灌面积1.06万亩,充分保证了春耕春播用水需要。
(二)水利投资完成逆势增长。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财政资金86.2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5.35亿元,占年度目标的100.6%。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落实地方专项债券29.33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加强与广西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累计发放12.25亿元支持水利项目。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截至6月底,全区纳入水利部水利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中央投资计划76.34亿元,完成25.52亿元,总体完成率33.5%,比上年同期高5个百分点。1-6月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同比增长21.39%,比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出20个百分点。
(三)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上半年,我区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项目的8项工程共完成投资28.2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8.65%。其中,大藤峡水利枢纽先后实现船闸试通航、首台机组发电、一期下闸蓄水阶段验收等节点目标,落久水利枢纽基本建成,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实现大坝封项,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建设全线铺开,西江干流治理工程13个子项已开工5项。洋溪水利枢纽、桂林长塘水库可研报告已上报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玉林龙云灌区下达了工程停建令,下六甲灌区规划报告完成编制并委托水利部水规总院安排审查。
(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区水利系统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抓好“饮水安全战役扫尾、查缺补漏全面排查整改、巩固提升”三件大事和“工程建后运行管护、水费收缴”两项任务。截至6月底,全区排查需要清点扫尾和整改的683个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和整改,完成率100%;完成年度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10.56亿元,完工项目2319个,受益人口121.8万人;共实施维修养护项目1103个,供水服务人口280.0万人;全区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99.9%,水费收缴率达到94.5%,完成了阶段性目标。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全面完成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等“四项整改”工作落实,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投入机制和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强化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暗访核查,水利厅全厅出动,建立了对口联系14个设区市、定点联系“8+7”个贫困县的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实地督促指导,有力地保障饮水安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深入推进。贯彻落实自治区第1、2、3号总河长令,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巡河”“河长治污”“清四乱”“河湖划界”工作,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两位总河长及孙大伟副书记、秦如培常务副主席、方春明副主席等自治区河长亲自带队巡河,上半年全区各级河长巡河55万余人次,协调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颁布实施自治区第4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谋划创建不少于30个美丽幸福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全区各地自查新发现的1359个“四乱”问题,销号率达55.5%。全面启动50~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河道采砂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累计打击非法采砂船只145艘,立案查处81起。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区江河湖库面貌持续改善,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水质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
(六)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力度加大。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展西江等32条主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完成珠江流域以及西南诸河64157个取水口核查登记,推进38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广西节水行动方案,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市县两级水利局节水机关创建。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14个设区市考核结果均达良好以上。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上半年完成治理面积153.39平方公里。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我区3个县入选全国首批试点。建立水利+检察合作机制,运用法治力量助推河湖水域生态保护。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我区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等邻周四省建立健全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与云南、贵州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
(七)水利行业监管持续发力。加快健全水利法规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深入开展河湖执法积案清零行动,全区新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50件,实施行政强制102次,在水利部挂号的90起积案如期“清零”。深入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行业自行排查、自治区移交、中央督导组移交的线索已基本完成核查处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开展重点专项监督行动,对水资源、河湖、在建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等进行了15批次128组次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问题2700多个,并按责任追究要求约谈8家单位,通报批评2家单位和14名责任人,立案查处1家单位。启动实施全区中型水库建设管理专项整顿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对“十二五”以来建设的10座中型水库、267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以及待实施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八)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完善守初心、担使命长效机制。加大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提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化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治、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和水利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区水利系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水利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水利系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水利工程复工开工,2月中旬召开视频会议研究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统筹推进水利工作,通过印发行业指导文件、实行周报制度、派出工作组调研指导等措施,协助解决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面临的防控物资、人员返岗等问题。2月底我区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项目的8项工程全部复工,并于3月底前恢复正常施工水平;4月底前全区390多项面上水利项目全部复工,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到岗人数超过1.6万人,基本实现正常施工状态,水利工程建设有力有序实现了复工达产。
上半年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形势复杂严峻。当前,我区正值主汛期,还将面临强降雨、洪水和台风的考验,洪水防御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加上我区防汛减灾基础设施还有薄弱环节,水工程安全度汛面临很大压力,防汛任务艰巨繁重。二是完成投资计划执行任务压力大。受疫情影响,今年水利投资计划下达晚于往年,项目建设时间比往年少,同时个别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项目建设资金难以满足需要,完成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三是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仍需加强。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推进缓慢,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尚未编制,部分水域岸线管控乏力。一些“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存在治后反弹现象。部分基层河长湖长,特别是村级河湖长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持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力抓好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积极实施防洪调度,并做好防洪抢险专业技术支撑,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做好重点流域和区域旱灾防御、水量应急调度和供水保障工作。
(二)着力加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百色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确保100%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洋溪水利枢纽、长塘水库、大藤峡灌区、龙云灌区、下六甲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洋溪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和长塘水库开工建设。做好《广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
(三)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8个大型灌区和22个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抓好大江大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御等项目,年内基本完成列入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17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统筹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新建中型水库、抗旱水源和海堤建设,提升流域区域防洪抗旱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
(四)坚决完成水利扶贫任务。加强饮水安全动态跟踪监测,持续开展饮水安全清点扫尾和查漏补缺整改工作的帮扶指导、暗访核查,督促整改。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做好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和脱贫攻坚普查,不断巩固饮水安全战役成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加大对边缘户的帮扶和监测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全面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工作。压实压紧河长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统筹推进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落实。巩固拓展“清四乱”整治成效,坚决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回潮。抓好自治区第4号总河长令贯彻落实,积极谋划推进美丽河湖、示范河湖创建。加快推进河湖划界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界任务;同步推进重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河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开展跨市及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河流水量分配,完成广西地下水管控目标确定工作,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强化管住用水。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修复。强化节水监管,完成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市县两级水利系统节水机关创建。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年新增治理面积475平方公里。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打造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七)持续保持行业强监管态势。依法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中型水库建设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等活动,坚决防范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出做好水库、水闸、堤防、农村水电站、农村饮水工程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监管,以特定飞检、专项暗访为主要形式开展督查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指导及追责问责。
(八)不断增强行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广西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立法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速扩面,完成4个大型灌区和40个中型灌区涉及的243万亩改革任务。持续巩固提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通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通过水利部评估。
(九)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党支部工作为基础,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加强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持续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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