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水利工作情况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不懈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持续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推动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力抓好防洪抗旱,水旱灾害防御夺取重大胜利。2019年我区有145条河流407个站次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全区先后发生11次洪涝灾害和2次干旱灾害。我们以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为主要目标,从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应急调度等入手,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突出抓好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三项重点措施”落实,确保全区水库水电站度汛安全。强化水库防洪调度,全区水库拦蓄洪水65亿立方米,减灾效益12.64亿元。完成西江水量调度工作,保障澳门回归20周年庆典期间的供水安全。做好蓄水保水和应急水源建设,保证了旱区群众饮水安全。
(二)着力打好攻坚战,实现三大突破。集中力量开展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河湖管理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一是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开工洋溪水利枢纽和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全区列入国家172项目的8项重大水利工程全部开工建设,新增投资规模约140亿元。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大藤峡水利枢纽提前35天实现大江截流,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建成,桂中治旱一期工程初步具备应急灌溉功能。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大力实施饮水安全战役,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77万人,全面解决剩余7.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饮水安全战役既定目标。全面完成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任务,完工受益人口116.94万人。三是河湖管护工作取得有力突破。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开展河湖管护攻坚战,全区共清理整治江河湖库“四乱”问题2547个;推进河长治污、管理范围划定等重点工作。全区水质水环境持续向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6.2%。
(三)努力加大水利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财政资金119.2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3.28亿元,自治区资金35.99亿元。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同比增长9.8%。中央投资计划总体完成率97.37%,比全国平均完成率高2.17个百分点。完成中小河流治理70公里,提升改造水库进库道路45.4公里。开展了8个大型灌区和17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5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0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启动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力度,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印发实施《广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发布《广西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完成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完成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高校合同节水。完成20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30项饮用水源保护工程、4个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3个自治区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通过验收。完成2018年度设区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3.8平方公里。完成10座绿色小水电和5条绿色河流创建。
(五)纵深推进改革创新,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20个灌区184万亩改革任务。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和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试点创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加强河道采砂等涉黑涉恶领域管理。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或并行办理。
(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水利行业强监管取得积极成效。注重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健全监管体系,实行监管清单式管理。开展了多批次稽察工作,严肃督促整改。以农村人饮安全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开展6期暗访、3次“特定飞检”,共督查302座水库、43座水闸、42处(段)堤防工程,发送“一市一单”问题通报48份,召开约谈会6次,对29个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行问责。全区水利工程实现安全运行,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七)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建设扎实有力。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责任清单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抓系统、系统抓”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果。干部职工担当实干的动力活力进一步激发,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荣获表彰。
二、2020年水利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水利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全区水利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着力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强监管提质量、上水平,突出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强监管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任务,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抓好汛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二是抓好监测预报预警。强化汛期值守,加强预报会商。做好水情预测预报,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报山洪灾害风险。三是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加强预报方案、调度运行方案、应急预案方案和责任人管理,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有关规定,充实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做好工程抢险和防洪调度的技术指导工作。四是抓好水工程调度工作。加强水库水电站应急调度方案和水库联合调度方案研究,推进流域防洪抗旱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江河湖库等工程防御洪水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减灾兴利作用。
(二)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一是持续打好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攻坚战。加快推进大藤峡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大藤峡水利枢纽首台机组发电及船闸通航,桂中治旱一期全线贯通,落久水利枢纽下闸蓄水并投入试运行,驮英水库大坝封顶。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长塘水库、大藤峡灌区、龙云灌区、那垌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长塘水库。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做好《广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工作,构思谋划水利发展重大行动、重大布局和重大工程,形成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接续,不断巩固和扩大水利投资规模。
(三)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抓好水利扶贫工作。一是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对饮水安全战役战果进行清点扫尾和巩固深化,通过适当新建工程以及对现有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扩建、配套、改造、联网,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85%以上。抓好水费收缴工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长久发挥效益。二是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贫困地区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发挥工程脱贫效益。三是用好扶贫支持政策。加快投产一批农村水电扶贫工程项目,落实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受益机制,抓好水利劳务扶贫工作。四是加大水利扶贫帮扶力度。继续抓好石漠化片区、定点扶贫和扶贫联系点的水利帮扶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管理攻坚战。一是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六项任务。对照“一河一策”方案年度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工作要求,加强对“一河一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调度与年度评估。二是抓好自治区总河长令的贯彻执行。开展“四乱”问题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治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划界任务。三是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快制定采砂规划、招标拍卖、采砂许可等制度规范化标准化流程,不断扎紧织密河道采砂监管网络。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制度,将河道采砂规划成果纳入防伪溯源数字监管平台一张图,加强监管。四是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加快全区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江河湖库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美丽河湖建设活动,推进智慧河流试点建设。加大农村河湖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农村河湖环境。
(五)着力补短板,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11个大型灌区主要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二是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抓好大江大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御等项目建设。三是统筹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型水库、抗旱水源和海堤建设,提升流域区域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四是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坡耕地综合整治,全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5平方公里以上。五是抓好农村水电建设。推进绿色水电建设,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
(六)以水资源节约保护为重点,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节水工作。加快制定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和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实施高校合同节水,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是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考核工作,开展自治区考核。三是加强水资源管控。完成柳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启动各市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完成全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申请、受理、批准和换发证。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抓好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的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国首批试点,积极打造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五是加强对水土保持的监管。做好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七)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一是持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推进电子证照“聚通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二是健全完善水利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出台广西河道采砂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加快推进《广西农村用水供水条例》立法工作。三是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巡查,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和问题处置,持续抓好水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启动4个大型灌区和部分中型灌区试点工作,开展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加快建立政策杠杆激励机制。五是持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小型水库为重点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深化,推动国营水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八)持续发力,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一是加强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全程电子化招标工作。加强水利稽察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监管。二是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加大驻站监督和巡查监督力度,抓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利安全风险防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开展水库水闸堤防检查评估、核实及注册登记管理,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认定)。着力加强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加大明查察暗访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指导及追责问责落实。四是加强专项监督。突出抓好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牢记初心使命,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抓好水利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化水利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严肃正风肃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激励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营造容错纠错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不断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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