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水利部高度关心广西水利工作,6月中旬,李国英部长在“龙舟水”关键时刻检查指导我区防汛及水利工作,要求立足西江流域水系特点和地形地貌特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陈敏副部长7月专程到广西调研,对广西水网建设作出精准详细指导。自治区党委、政府也十分关心重视水利工作。今年以来,刘宁书记8次赴全区各地检查调研指导水利工作,强调广西水利事业大有可为,要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共计30余次就水利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还共同听取广西水利工作汇报,自治区党委印发《研究广西水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对我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天立主席多次深入水库、平陆运河施工现场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自治区党委还专门研究部署,在严控机构编制、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形势下,自治区党委整合设立广西水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复成立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增加5个行政编制,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全区水利系统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全力保安澜、建水网、强治理、惠民生、谋创新、拓开放,上半年水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一、上半年全区水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水旱灾害防御扎实有力。今年以来,我区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累计降雨量达1272.6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31.7%,局地降雨量级大、强度强、历时长,多地出现破历史记录的强降雨,暴雨落区重叠,超警江河多,内涝重。桂林市出现1936年以来最大洪水。面对上半年严峻复杂的暴雨洪涝灾害形势,全区水利系统上下一心,协同联动,有效应对“龙舟水”等14轮致灾暴雨洪水过程和1次局地干旱灾害过程,成功拦蓄洪量累计达81亿立方米,避免或减少城镇受淹89座次、转移人员114.6万人,山洪灾害避险转移人口4.63万人,防洪减灾效益27.7亿元。特别是科学实施水库群联合调度,成功应对广西“龙舟水”最强时段,将西江干流洪水降至10年一遇量级,将柳江洪水降至5~10年一遇量级,将桂江1号、2号洪水桂林段由百年一遇特大洪水分别降至2~5年一遇常遇洪水和超30年一遇大洪水量级。成功应对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突发山洪灾害,提前转移避险,无一人伤亡。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防汛目标,最大限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水利基础设施有效投资持续扩大。上半年,全区落实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380.2亿元,增长76.7%,排全国第13位;完成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180.8亿元,排全国第15位,增长60%,增速居全国第三。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初步数据,全区上半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4%,位于全区前列,如期实现“扭负为正、增长3%以上”的目标。上半年争取广西水利项目贷款授信91亿元,发放贷款27.68亿元,贷款余额615亿元,持续提升水利资金保障能力。
(三)现代化水网建设全面提速。一是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攻坚行动,截至6月底,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段进场施工,第二批5个施工标段均已发布招标公告;驮英水库灌区骨干工程主体已完工,部分灌片具备通水条件;百色水库灌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龙云灌区工程建设顺利有序;下六甲灌区工程先行项目罗柳引水枢纽工程基本完工。二是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长塘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于5月27日正式开工。洋溪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需的前置专题基本完成,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ND水库工程已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审。三是增发国债项目有序推进。全区443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上半年如期全面开工,截至7月底,累计完成国债投资49.23亿元、资金支付34.72亿元,分别占增发国债水利领域资金128.87亿元的38.2%、26.9%,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位居全区各行业前列。四是面上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制定2024年水库及河流治理项目年度建设目标,逐个项目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关键节点。南宁大王滩水库除险加固、凤山上林水库等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北海旺盛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武宣高达水库等11项大中型水利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广西融水县贝江新安村江口屯河段整治工程等1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工验收。五是动态储备谋划水利项目取得新进展。做好在建、储备、谋划3个项目库清单动态管理,开展水利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我区报送项目总数1310项,总投资5374亿元,为未来5—7年加快水利有效投资提供支撑。六是全区三级水网体系加快构建。全区8个市完成市级水网规划批复,玉林、梧州、南宁、河池4个市入选广西第一批市级水网先导区,阳朔、钟山、合浦、富川4个县入选广西第一批县级水网先导区,其中玉林市、阳朔县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市级、县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试点。三级水网同步推进的局面初步形成。
(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稳步发展。一是灌区改造和运行管理持续加强。30个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均已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渠道建设154.9公里。上半年全区各类灌区累计供水22.96亿立方米,累计灌溉面积1477万亩,有力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二是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取得新突破。在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下,水利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摸底排查,成功启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文件,自治区层面成立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储备项目1.99万个,已统筹落实资金3.54亿元,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提升我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平赢得良好开局。三是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强化规划引领,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印发了《广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上半年,全区共筹措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24.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8%,推进1388个工程开工建设,完工325个,供水受益93.8万人。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完工工程158个,供水受益人口34万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持续加强,50.9万人供水保障水平得到提升;落实维修养护资金2.29亿元,完成维修养护项目1085处,覆盖服务人口265.12万人。投入水质提升资金2443万元,今年上半年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4.15%,较去年同期提高2.82个百分点。
(五)水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编制《广西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工作方案》《广西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2024年度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完成对14个设区市2023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10个市获得优秀等级。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持续回升,综合治理成效全国第一,印发我区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和最小下泄流量考核名录,6个县城节水型社会通过水利部复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出台“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利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钦州市开投水务公司获全区第一笔取水权质押贷款。
(六)河湖生态治理保护持续发力。自治区双总河长签发自治区第8号总河长令,召开2024年全区河湖长制暨总河长工作会议,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侵占河道、水土保持、非法取水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截至7月底,排查违法问题线索684条,立案106件,立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0%;结案85件,结案率达80.2%。严格落实《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上半年完成全口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0平方公里,完成年度规划任务53.49%。
(七)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持续落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措施,不断深化项目法人改革和扩大试点范围,全区17个县(市、区)完成专职项目法人组建工作。开展水库工程产权管理试点工作,凤山县作为全国水库不动产登记9个试点市县之一,已有10座水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推进水库库区“四方两股一体化管护”模式试点工作,1个试点县(上林县)和17座试点水库已印发实施方案。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14个设区市和52个县区已基本实现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回归率达82.5%,得到水利部高度肯定。水利政务服务水平能力不断提高,持续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水利政务服务事项993件,按时办结率、好评率(满意率)100%,实现“零超时”、“零投诉”。
(八)水利科技及对外交流成果不断深化。高质量推进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大科研专题工作,深入推进广西水利科技创新战略与中国水科院、清华大学、河海大学等合作向纵深发展。组织申报水利部2024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项目3项,提出2024年广西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项目9项。同时,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加2024年新加坡国际水周,推进广西桂林“漓江模式”申报李光耀水源荣誉大奖工作,加强对钦州市申办河口海岸国际研讨会的指导工作。
(九)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水利厅党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结合案例学、联系实际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水利部门上下联动,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机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小切口”整治项目问题排查整改,促进工程持续良性运行,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水利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动我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毫不松懈全力以赴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区水利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不动摇,坚决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胜利。
根据会商分析预测,下半年我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7月、8月,我区降水总体偏少,局部地区存在干旱的可能性,部分岩溶地区甚至可能出现旱涝交替、旱涝并存的现象;台风影响可能偏重,可能深入内陆,总体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
一是加快补齐防洪规划体系短板。要坚定大灾之后必有大建大治的信心和决心,指导各地进一步梳理防洪减灾体系短板,特别是做好南宁、桂林等城市防洪工程体系论证,以及浔江蓄滞洪区、龙滩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防洪工程论证,不断完善我区防洪规划体系。目前,水利部水规总院已完成珠江、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审核。请相关处室和各市县积极配合流域委完成审核成果征求意见以及审查后完善资料等工作,为规划尽早批复创造积极条件,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二是加快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三大体系”。落实李国英部长、刘宁书记的指示要求,深入研究谋划,凝练梳理项目,提升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推动柳江洋溪水利枢纽建设,进一步开展全区堤防达标建设,开展水库除险加固,结合广西水网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提升整体防洪能力。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强降雨洪水过程导致全区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已达18.5亿元。要积极做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力争取救灾资金更大支持,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恢复防洪能力。加快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加快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主要城市和江河洪水淹没风险图编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加快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建设,认真谋划广西水利测雨雷达建设规划编制,系统分析全区暴雨洪水集中区及山洪危险风险区范围,科学制定我区水利测雨雷达站点布局,加快编制上报广西水利测雨雷达(2025—2026年)实施方案,做实做细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尽快获得水利部批复,全力提升雨水情监测预报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全面提升防洪信息化水平。加快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当前我区正处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市县要依法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要持续做好水工程隐患排查,坚持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进一步落实山洪灾害“风险预警+预报预警+实时预警”的预警机制,强化山洪灾害的临灾“叫应”,坚决做到达到预警阈值时、发生险情异动时、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转移。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加强水库群调度工作,科学实施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措施,充分发挥水工程体系防洪减灾作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是统筹抓好防旱抗旱。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特别是要注意极端天气下旱涝急转的变化,加强降雨和水利工程蓄水统计,掌握旱情和灌溉供水工程水源动态,定期开展蓄水分析,统筹好防洪和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确保城乡供水。针对8—9月桂北可能出现较重气象干旱的情况,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水库蓄水,科学调度水工程,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为后汛期和汛后可能出现的旱情做好水源储备。
(二)全力加快国债项目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投资仍然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当前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各市县要千方百计扩大水利有效投资,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全力加快国债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区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投资完成率和支付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已属于“投资完成滞后”省区。截至6月底,今年以来安排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市县资金支付率为19.39%,其中河池市本级及南丹、平果、大新、资源、忻城、柳城等20个市县支付率为0,还有崇左、防城港、桂林、梧州、北海5个市本级及20个县支付率不足10%,严重影响工程正常推进。近日,刘宁书记就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实施作出批示:“支付率偏低要给予重视,相关工作要抓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已明确进一步健全奖优罚劣机制,将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低于90%、支付率低于70%的纳入审计问题整改,并从今年起,将中央投资执行情况与年度投资安排挂钩。请各地要高度警醒,强化底线意识,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年底前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支付。此外,近期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国债项目现场管理混乱,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各地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严把国债项目施工安全关、工程质量关和资金廉洁关,及时推动和解决辖区内的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各阶段各环节的主要问题和需要协调事项,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完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形成工程建设快、投资完成高的良好局面,确保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二是持续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攻坚行动。按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要完成全线建设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开工龙江河谷灌区和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工程等任务,这些都是有具体量化标准的刚性指标,我们要采取有力、具体的措施,坚决完成任务。其中,今年环北广西工程要全线开工,完成投资50亿元,任务很重,截至7月15日,完成投资15.96亿元,年度投资任务完成率31.92%,请水发集团高度重视,持续下沉一线,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并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征地拆迁等工作,采取超常规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目前,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水库灌区、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来宾片、下六甲灌区、环北广西工程等重大项目永久用地均未获批,部分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涉及新增用地未取得批复。请各市县用好自治区层面建立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实施项目清单化调度,并联做好资金、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工作,加快办理流程,力争项目用地尽快获得批复,保障重大水利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涉生态保护红线、穿越专项等制约问题。请各市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力争取建立定期会商调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合力高效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同时,全力加快水网骨干工程前期工作,其中长塘水库工程年底前要支出增发国债资金25亿元,请桂林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同步提前启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用地组卷、招标准备等工作,压茬推进,完成年度目标。崇左市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工程和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已滞后2—3个月,请相关市主动对接自治区相关单位,加紧完成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方案等专题要件办理和可研报告批复,同步加快初步设计工作,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工程力争三季度开工建设,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确保年内开工建设。柳州市洋溪水利枢纽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尽快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要抢抓政策机遇,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受理可研报告,工程尽早上马建设。防城港市ND水库工程要加快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快专题要件办理,加快项目法人组建。南宁市邕北灌区、屏山灌区、柳州市沙埔河灌区工程正处于规划报告阶段,要按计划加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相关专题要件,争取条件具备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加快构建全区三级水网体系。加快实施自治区、市、县三级水网建设,做好市、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和批复工作,打通水网“最后一公里”。玉林市和阳朔县做好国家第二批市级、县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试点工作。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广西内河水运与水网融合发展研究,推动“水上广西”建设。同时持续开展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早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目前已有在建项目84个、总投资1179亿元,储备项目214个、总投资2105亿元,谋划项目308个、总投资2638亿元,对照我区在建、储备、谋划“三个一万亿”项目部署要求,水利项目谋划储备空间还很大。各市县要强化实施水利项目在建、储备、谋划清单化管理,加快形成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局面,为后续调整项目或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准备,保证投资平稳可持续增长。
(三)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水利工作。一是加快灌区建设改造和管护。加快推进30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和长歧灌区数字孪生国家级试点,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万亩。积极谋划一批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加强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继续推动节水型灌区建设,争创一批国家节水型灌区、标准化管理灌区。二是持续稳步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截至6月底,全区还有百色、河池2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未组建攻坚行动工作专班,10个设区市和91个县(市、区)未印发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南宁市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等5个县(市、区)尚未建立项目库;柳州、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河池等6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尚未统筹落实攻坚行动项目资金。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快完善攻坚行动工作体系,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力争年底全区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实现灌区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结合;同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渠长制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管渠巡渠护渠责任。
(四)扎实抓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管理保护。今年,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指导意见》《节约用水条例》,这些纲领性文件和重要法规,其总体要求就是要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四水四定”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我区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衡,也存在个别市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到位,用水总量已逼近红线指标,一些地区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无计量取水等问题。2023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我区重点河湖个别断面生态流量未达标,个别市存在超定额用水、粗放用水的问题,请相关处室和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持续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节约用水管理,确保用水总量和效率不突破年度控制目标值。认真对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逐项梳理排查,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主动对接水利部相关司局,全力争取202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取得好成绩。尽快推动出台《广西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立法进程。持续开展水预算试点、取用水信用评价和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全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节水载体建设。持续组织开展西江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及考核评估工作,定期通报生态流量和最小下泄流量情况,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完成广西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持续推动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评估工作,开展广西暗河普查及开发利用研究前期工作。此外,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试点推动以水土保持碳汇为主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4条,完成全口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20平方公里,力争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中继续获得优秀等次。
(五)持续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上半年,34个自治区总河长令重点挂牌督办问题,已办结20个,完成率58.82%;认定河湖库“四乱”问题347个,上半年已完成整治104个。这里要特别强调,今年要完成我区199座承担防洪任务大中型水库排查整治工作,其中库区筑坝拦汊、排污口直排、违建等问题涉及面广、清拆量大,整治整改任务重、压力大。近期,国家审计署武汉办提出发现在禁采区发生非法采砂问题,请各市县要严格落实全区河湖长制暨总河长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治水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监管及整改力度,合理设置采砂区,杜绝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采区发生采砂现象。严格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用好“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监督评价,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水环境,一些企业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同时,加大河湖长成效宣传力度,高质量建成不少于100条幸福河湖。
(六)加快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和绿色水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监管和现场管理。组织34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完成新增改革面积650万亩目标。二是加强水库工程产权和标准化管理。印发《广西全面推行水库工程产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水库工程产权管理工作,指导鹿寨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水库工程产权管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三是持续推进水利“两手发力”。推动自治区出台《关于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导市县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政策,拓宽水利建设长期资金渠道,推进实施好“水权贷”“节水贷”,多渠道强化水利资金保障。实施好今年7月1日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四是积极培育绿色水经济新业态。印发水库库区“四方两股一体化管护”模式工作指南,指导试点水库及试点县编制完善实施方案,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生态养殖,学习借鉴引进龙头企业开展全产业链生产经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作用等发展模式,培育发展“水文旅”、“水制品”、“水能源”等新业态,因地制宜推动水经济发展。
(七)持续完善水治理法治体制机制体系。一是推进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区水行政执法良性运行机制。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提高水行政执法立案率、按时结案率、案卷优秀率。加快推进西江干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配合最高检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工作。持续深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合协作,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凝聚起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共同保障水安全。二是加强水利行业监督。上半年面临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六项机制”,首次开展厅级领导督导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等取得重要成果。下半年要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备案事项,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机制,全力推动“六项机制”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着力提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平。出台《广西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广西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健全电子化招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日常化监管,开展全区市场主体履约评价,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做好水利建设领域的根治欠薪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四是优化水利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县水利条线事项配置工作,实现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系统的上线运行。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和“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利监管事项底数清单梳理工作,推动监管事项标准化治理。五是加强内外交流合作。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探索保护治理跨国河流水资源,完善跨界河流水文测报合作机制。扩大水利职业教育人才交流。深化与中国水科院、水规总院、清华大学等知名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举办八桂之约·院士专家冬令营暨水利高质量发展院士专家广西行活动,承办2024年第四届水文化国际研讨会。
(八)切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要高度重视,聚焦审计、巡视、督察整改等方面,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各项工作,以改促进,加快补齐水利短板弱项。审计整改方面,落实好正在开展的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进驻审计、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进驻审计相关工作,持续做好中央审计委员会指出广西问题清单、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务求取得整改成效。督察整改等方面,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水利任务整改,牵头做好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步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还要统筹抓好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收尾工作,特别是对钦州市灵山县未完工的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暂缓水利项目审查审批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灵山县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工作督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
(九)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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