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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01-25 16:03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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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水利工作成效显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是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的不平凡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坚持不懈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持续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水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一年来,厅党组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突出主题主线,紧紧抓好事关全局的三件大事,在新的起点奋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努力谱写广西水利发展新篇章。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新发展。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在这一全新历史方位下,水利事业面临新形势、肩负新使命。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对当前我区治水兴水存在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我区治水兴水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治水兴水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系统谋划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抓住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机遇,大力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努力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现代水利。2018年11月22日,水利部鄂竟平部长专题听取了我区学习贯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汇报,鄂竟平部长充分肯定了我区学习贯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成果,充分肯定了我区水利发展成绩。

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聚焦“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水利厅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等具体工作作为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全厅党内政治生活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大力弘扬,把方向、管全局、控大势的能力得到增强,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凝心聚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盛事。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团结带领水利干部职工在改革开放40年来和我区60年来水利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进程,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水利工作在大庆之年实现大发展。

一年来,我们围绕主题主线,主要抓了“十方面工作”。

 (一)着力抓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2018年,我区局地降雨强度大而且降雨范围集中,全区有89条河流116个站次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年内,全区有3个市的12个县(区)出现旱情。面对复杂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亲临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和部署防御工作。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从防汛责任落实、工程隐患薄弱环节强化、物资队伍准备、预案方案修订等方面着手,全面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强化监测预警,积极主动应对,自治区先后启动应急响应9次,发布预警短信168.69万条,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应对了“山竹”等5次台风、4次致灾强降雨和2次干旱灾害影响,全区大中小型水库无一垮坝,重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江河水库险情和局地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受灾人口13.82万人,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受灾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死亡人数等分别比2000年以来的均值下降83%、84%、75%,夺取了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努力加大水利投入。坚持把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作为加快水利发展的关键举措,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水利发展,共争取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资金125.87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4.5%,其中中央资金86.22亿元,同比增长20.5%;自治区本级资金39.65亿元,同比增长3.4%。同时,加强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展合作,年内发放一般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39亿元,有效保障了年度水利投资规模。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序时进度总体快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前1个月完成水利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目标,创历年最好水平。

(三)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把重大水利工程作为落实扩内需、防风险、稳增长总体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坚持开展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协调配合,按照“建4开2”的目标,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37.7亿元的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和总投资5.03亿元的其他河流治理工程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列入国家172项目的8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6项,在建投资规模达520亿元。大藤峡水利枢纽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高峰期,落久水利枢纽抓紧主、副坝混凝土浇筑,桂中治旱二期工程干、支渠建设加快推进,驮英水库导流隧洞全线贯通,4项续建重大水利工程年度完成投资预计超过65亿元,充分起到了重大项目投资引领带动作用。邕宁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完工,开始发挥蓄水效益。同时,积极推进拟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西江干流治理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已由水利部水规总院报送水利部;洋溪水利枢纽可研报告(除征地移民部分)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前置要件已全部委托相关单位编制。

(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水利惠民项目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建成中小河流治理河堤及护岸72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64.6万人。持续推进水库防汛抢险道路建设,完成83公里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新开工建设2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4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积极开展5个大型灌区和4个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灌排保障能力和节水效率加快提升。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围绕“双高”基地水利化高效节水灌溉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的建设任务。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投资175.10亿元,完成计划102.9%,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66.4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28.26万亩,实现投入和成效双增长。抓好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工作,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及当事人,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的充分认可,水利厅牵头负责的7项问题线索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有1项经核实未发现问题,其余6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五)深入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在国家对我区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良好等次。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的桂林、玉林两市顺利通过验收,自治区级试点的3个市县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018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的7个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实施38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15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3项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以创建绿色小水电为抓手推动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转型,在项目集中的河流积极打造绿色小水电河流示范区,完成10座绿色小水电省级初验和6条绿色河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地方电力新增装机6.58万千瓦,完成发电量220.5亿千瓦时,实现农村水电发电量连年增长。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以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加快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全国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35平方公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水利厅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8个问题,制定迎检工作分工方案,按时按质做好各批次调阅材料汇总报送及组织协调统筹工作。

(六)扎实推进水利脱贫攻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从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大水利投入的倾斜支持力度,全区54个贫困县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投资78.24亿元,占全区投资的62%。以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预脱贫人口中存在饮水困难的28.3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提升至79%。组织完成《广西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并印发实施。做好自治区党委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4.2万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程管理台帐,制定规范管理办法,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验收管理。全区排查存在问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4664个,已有4645个工程已全面完成整改,有19个基本完成整改。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扶贫产业开发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水利建设为支持方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统筹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小型水库、抗旱水源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夯实贫困地区全面小康的水利基础。加大对口帮扶定点扶贫力度,新一轮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接力开展扶贫工作。水利扶贫帮扶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技术指导、产业支持、结对帮扶等方式,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厅属各级党支部与定点扶贫村开展结对帮扶,各支部与贫困户保持经常性联系,给予脱贫指导并开展送温暖活动。2018年定点帮扶预脱贫的融水县新安村接受了自治区“四合一”核验。

(七)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巩固基础、突出成效”工作原则,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压茬推进湖长制改革工作。至2018年6月底,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体系,对全区江河湖库实现全覆盖,落实各级河长湖长28665名;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落实了人员、场地、设备等,还有1077个乡镇结合实际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顺利搭建,工作机制运转良好,提前半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目标。抓好自治区总河长令贯彻执行,以“清四乱”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顽疾固症,努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在2017年完成18个试点县改革基础上,2018年94个面上县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县级自验收,全区累计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工程86275处,已颁发工程权属证书82228处,占95%;落实工程管护主体83509处,占96%;明确管护主体责任83486处,占96%;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83409处,占96%,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速扩围,2018年新增2个自治区试点县,全区试点面积达到100万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组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

(八)持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水利立法工作步伐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三五”立法规划。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水法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水事矛盾纠纷得到排查调处化解,有力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管理,水利工作依法行政依规履职得到切实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事通办”,优化办事流程,上网运行水利厅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推动水利政务服务再提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式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水利稽察工作有效开展。加大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开展质量监督示范县和重点监管项目示范性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狠抓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向好态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水利科技研究和创新取得新成效,《广西百万亩糖料蔗高效节水灌溉关键技术创新集成与应用》等3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得广西科技进步奖。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压紧夯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5个整改任务,截至2个月的集中整改期结束,52个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并长期坚持,对于“基本完成”的3个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编制了详细的问题清单,继续执行销号制度。截至目前,有1项整改已全部完成,另外2项建立了详细的台账,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首轮政治巡察工作,并将在五年内对巡察对象实现政治巡察全覆盖。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8年厅党组会议先后2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措施,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追踪问效。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年内出台了一系列行业监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综合督查检查,党政领导干部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严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十)加强行业自身能力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水利厅机构改革工作,完成职能梳理、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大水利人才引进力度,招录参公单位人员32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吸收选调生5人,接收军转干部5人,干部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抓好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水利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62期,培训干部6500多人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获光荣表彰,展示了水利行业良好形象,凝聚起水利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其中,桂林市水文水资源局莫建英同志,在自治区纪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开展的广西勤廉榜样选树活动中被表彰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高度重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积极推进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综合楼完成验收并交付入住,水利厅职工食堂投入使用。一如既往地重视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老干部活动中心还建工作已全面完成,老干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认真抓好财务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整体支出工作更加规范,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厅财务内控管理系统上线运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厅机关职能高效率运行得到有力保障。水电学院人才教育培养取得新成果,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获得批复实施,学院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和水利科研取得新成绩,为水利建设提供可靠技术支撑。水利技术审查和技术成果加快推广运用,推动水利项目高效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实施,在2017年的绩效考核中我厅获得一等等次。水利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和督查工作获得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表彰。工青妇、学会、协会等团体充分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利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有效开展。

 二、2019年水利工作初步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水利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和推进明年的工作,努力实现水利事业新发展。

做好2019年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按照水利部党组确定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总基调,坚持补短板、强基础,着力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坚持提质量、上水平,突出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不断提升水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

初步考虑,2019年我区水利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1)争取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投资110亿元以上;(2)重大水利项目年内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力争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实现大江截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开工建设;(3)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打好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精准解决贫困县、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饮水难问题;(4)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堤及护岸工程60公里,完成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80公里;(5)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以上;(6)完成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万千瓦,年发电量180亿千瓦时。

关于2019年的工作,主要从八个方面考虑:

一是做好水利防灾减灾工作。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明确的水利部门职责,着力抓好水利防灾减灾工作。集中力量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水旱灾害防治能力。

二是着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围绕补短板扩大有效投资,开展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攻坚战,加强大藤峡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洋溪、西江干流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统筹推进长塘水库、龙云灌区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广西水安全保障战略规划,系统谋划广西水利项目建设,不断加大我区重大水利项目储备。

三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和现代特色示范区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小水电项目。

四是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聚焦脱贫攻坚目标,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重点抓好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贫困地区抗旱水源、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水土保持建设力度,着力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水利基础。

五是持续深化水利改革。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任务和“一河(湖库)一策”的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区总河长令要求,深入推进“河长治污”和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等工作。

六是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控”行动,进一步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水执法信息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水利政务服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大质量检查和稽察力度,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水平。

七是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对标对表“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党章党规党纪执行,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抓好水利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化水利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政治巡察,严肃正风肃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完善鼓励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营造容错纠错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改革进取、竞相创新、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八是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水利厅新的“三定”规定已经上报,待上级批准印发后,要认真做好“三定”规定的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好新“三定”赋予水利部门的职责,做好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人员配备和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工作衔接,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努力构建上下协同、高效运行的水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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