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水利厅紧紧围绕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2017年水利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水利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效。
(一)全力防灾减灾保障农业生产。2017年我区天气复杂多变,先后遭受了10次致灾降雨过程、5次台风影响和1次春季干旱灾害,全区有117条河流出现超警洪水,是自2008年以来我区遭遇洪涝事件最频繁、洪水量级最大的一年,防汛形势十分严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孙大伟副书记、张秀隆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临防汛指挥部检查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着力强化防汛备汛工作,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全力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先后发布洪水预警720次,启动自治区级应急响应11次,及时转移人员24.53万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全区减淹耕地面积6.32千公顷,避免粮食减收259万吨,减少受灾人口21.11万人;抗旱浇灌面积75.01万亩,解决3.74万人、5.26万头大牲畜的临时饮水困难问题,挽回粮食12.33万吨,减灾经济效益8.7亿元。
(二)加大水利投入促进农业发展。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全年共争取中央资金70.36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0.5%;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35.14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8.6%。同时,加强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展合作,多源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近年来国家政策性银行已累计审批我区一般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221.87亿元,今年已发放一般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39.51亿元,有效保障了年度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加快资金分解和投资计划执行,中央投资计划总体完成率明显快于往年,为稳定全区投资、拉动经济发展、支持农业生产贡献力量。
(三)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坚持开展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制度,加强调度会商和督导检查,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邕宁水利枢纽、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将超过85亿元,比去年增加20%。同时,积极推进拟建项目前期工作,百色水库灌区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西江干流治理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已由水利部水规总院报送水利部;洋溪水利枢纽可研报告(除征地移民部分)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前置要件已全部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其他河流治理工程正按计划加快推进。
(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强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海堤工程建设,全年预计完成河堤及护岸工程建设150公里、标准海堤建设10公里。抓好水库防汛抢险道路建设,完成100公里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大力实施以“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至10月底全区已完成建设80.9万亩,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9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实施“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活动,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比去年提升6%。强化冬春水利建设,2016-2017年度全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68.66亿元,新增渠道防渗7796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68万亩,实现投入和成效“九连增”。
(五)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农业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各市、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认真抓好各市2016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考核工作,全区14个市考核等级均达到优良以上。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35项重点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和14个市246个重要水功能区354个标志牌项目建设,全区558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达到100%。继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南宁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顺利通过行政验收。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已完成地方电力新增装机7.1亿千瓦,完成发电量185亿千瓦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大重点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将按计划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0平方公里。
(六)精准实施水利扶贫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抓好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从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大水利投入的倾斜力度,全区54个贫困县共落实水利投资63.82亿元,较2016年增加升45.2%。其中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77亿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00万人。以扶贫产业开发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水利建设为支持方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统筹推进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水库和抗旱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夯实贫困地区全面小康的水利基础。
(七)深化水利改革管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了自治区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和1127个乡镇全部出台了工作方案,落实各级河长22810名,基本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湖库全覆盖,形成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系统性网格化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18个试点县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有改革任务的94个面上县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全区已颁发工程权属证书12257本,落实工程管护主体21324处,培育用水者合作组织2096个。坚持试点先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3个县区开展了改革试点,在3个市全面试点。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水利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防洪减灾体系、城乡供水体系和农田水利体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水利仍是基础建设的短板;保持水利投入稳定增长压力大,水利投融资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水利改革攻坚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水利摆在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首,强调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并对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水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指明了水利发展方向。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继续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推动广西水利事业实现平衡发展充分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保障。
(一)狠抓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救灾减灾总体要求,坚持备汛和防汛并举、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并重,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江河洪水、台风、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突出抓好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补强农业生产发展短板。加强大藤峡、落久、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百色水库灌区、洋溪水利枢纽、西江干流治理、其他河流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有新的突破。同时,统筹推进长塘水库、桂西北红水河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实施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以小农水项目县建设为基础,大力实施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继续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提高灌区的灌溉保障能力。围绕兴水利主题活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完成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
(四)大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抓好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列入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五)全面深化水利各项改革,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工作,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江河湖库问题排查,完成江河湖库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六)不断加大水利扶贫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饮水保障程度低的群众饮水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灌区改造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农村水电、水土保持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建设一批小型蓄水工程和小型灌区,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生活条件和脱贫致富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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