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水利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新形势下广西发展精准把脉,对广西提出殷切期盼,特别是针对水利工作指出“农田水利是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重要条件”,“要传承以水兴农的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是对做好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极大鞭策和鼓励。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听取水利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把水利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区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五个扎实”和“四个下功夫”新要求为引领,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不利天气的影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水利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全力以赴抗击暴雨洪水,防汛抗灾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今年入汛以来,我区气候异常,降雨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强降雨频发多发,先后遭受了9次致灾强降雨过程和1次台风影响,湘江、桂江、柳江、西江等95条河流138站次出现超警洪水,永福、阳朔出现建站以来最大洪水,西江梧州站出现2008年以来最大洪水,全区共有216万人受灾,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77.6亿元。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张秀隆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多次作了重要批示指示,召开有关会议听取汇报并进行具体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强化防汛备汛工作,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先后发布洪水预警442次,启动自治区应急响应3次,先后派出了37个工作组或专家组进行检查指导,全力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全区紧急转移人员17.74万人,解救被围困群众7万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二)切实加强资金筹措和计划执行,水利资金落实和投资完成同比双增。积极争取,努力加大水利投入,1-6月共争取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资金101.28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5.1%;其中中央资金67.76亿元,同比增长22.5%;自治区本级资金33.52亿元,同比增长2.6%。同时,加强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展合作,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今年已发放一般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39.51亿元,有效保障了年度水利投资规模。加快资金分解和计划执行,上半年水利投资完成持续向好,全区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31.43亿元(水利统计口径115.77亿元),占年度目标320亿元的41%;其中纳入水利部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中央投资计划完成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95%,总体完成率34.14%,与全国总体平均完成率基本持平,是近年来完成的较好的一年。
(三)狠抓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继续实施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制度,加强调度会商和督导检查,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提档加速。1-6月大藤峡、落久、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邕宁水利枢纽、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48.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充分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二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百色水库灌区工程3月已下达停建令,6月中旬水利部水规总院召开可研报告审查会;洋溪水利枢纽可研报告(除征地移民部分)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前置要件已全部委托相关单位编制;西江干流治理可研报告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的审查,广西其他河流治理二期规划报告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龙云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送水利部待审查。
(四)坚持补短板惠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落实资金24亿元实施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安排了5.77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00万人。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98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落实7200万元启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49.77万亩,占国家下达96万亩建设任务的51.8%。扎实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2016年度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48.57万亩,通过县级验收35.35万亩,2017年度项目完成建设面积18.43万亩。强化冬春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开展兴水利主题活动,持续高位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16-2017年度全区冬春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8.66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6%,再创新高,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46.1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2.93万亩。
(五)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认真抓好各市2016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考核工作,全区14个市考核等级均达到良好以上,其中有8个市为优秀。严格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措施。继续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南宁市顺利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评估。落实资金1.81亿支持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全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达到100%。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落实资金2.07亿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平方公里。抓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新一轮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上半年完成地方电力新增装机6.2万千瓦,完成发电量77.32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年计划的88.5%和43%。
(六)围绕脱贫目标精准发力,水利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投资53.3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着重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饮水、农业生产、水土保持等重点问题,助推全区精准脱贫工作。其中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实施重点,安排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2.84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为贫困县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摘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提供坚实保障;以扶贫产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水利建设为支持方向,落实资金8.595亿元开展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和抗旱小型水库工程。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成功召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
(七)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河长制等重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点,抓好各项水利改革任务,着力激发水利发展生机与活力。一是河长制改革全面启动。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5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做好了顶层设计,标志着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市积极探索出台河长制改革方案,6月底基本完成了方案编制,河长制改革在我区全面铺开。二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18个试点县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有改革任务的94个面上县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全区共计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工程78888处,已颁发工程权属证书14085本,落实工程管护主体21447处,签订工程管护责任书17937处,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17937处,培育用水者合作组织2096个。三是统筹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全面总结、整体推进等4个阶段推进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3个县区开展了改革试点,在3个市进行全面试点。
(八)依法治水管水不断加强,水利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加强水利立法工作,《广西抗旱条例》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加大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开展质量监督示范县和示范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筑牢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水利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向好。加强科技研究和创新,3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得广西科技进步奖。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全区水利系统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有效提升。
(九)从严落实治党管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措施。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追踪问效。注重源头治理综合防控,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出台一系列行业监管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自治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
二、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水利工作
下半年,全区水利工作要按照年初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暨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这一重点,咬定目标不动摇,狠抓工作不松懈,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意义尤为重大。要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对各项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一是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始终绷紧防汛保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认真落实《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等防汛制度要求,切实将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细化到各个领域、贯穿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岗位。二是细化措施,把握防御主动。要强化组织领导,超前谋划部署,狠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完善方案预案,备齐物资设备,充分发挥各级抢险救灾队伍作用。要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加大防汛抗旱指导支持力度,强化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三是突出重点,实施科学防控。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做好台风防御、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山洪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切实强化重要设施值守、重点部位管控、关键环节处理、转移避险安置。加强监测预报,强化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的防灾减灾效益。加强水资源调度,完善抗旱用水管理,统筹做好抗旱工作。四是加强建设,提升防御水平。大力加强防汛抗旱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以信息化带动防汛抗旱工作现代化。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水库进库公路升级改造工作,抓紧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御能力。
(二)狠抓水利投资项目完成。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基础保障,稳增长首先是稳投资,保证自治区下达的320亿元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这是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全区水利系统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履职尽责、奋力拼搏,确保完成水利投资目标任务。
对照全年320亿元的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各市的任务是:南宁市年度目标是44亿元,下半年需完成32.62亿元。柳州市44亿元,下半年需完成22.34亿元。桂林市43亿元,下半年需完成26.02亿元。梧州市17亿元,下半年需完成6.7亿元。北海市9亿元,下半年需完成7.8亿元。防城港市6.8亿元,下半年需完成2.66亿元。钦州市11.3亿元,下半年需完成6.59亿元。贵港市11.3亿元,下半年需完成9.25亿元。玉林市11.3亿元,下半年需完成7.11亿元。百色市40亿元,下半年需完成18.45亿元。贺州市17亿元,下半年需完成14.27亿元。河池市17亿元,下半年需完成11.57亿元。来宾市22.5亿元,下半年需完成8.96亿元。崇左市25.8亿元,下半年需完成14.19亿元。
对照中央投资计划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率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完成率80%以上的目标要求,重大水利项目已完成54%,还需完成36%。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已完成37.86%,还需完成42.14%。水资源节约保护项目已完成29.21%,还需完成50.79%。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完成25.52%,还需完成54.4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完成25.3%,还需完成54.7%。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已完成24.82%,还需完成55.18%。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已完成22.97%,还需完成57.0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完成21.71%,还需完成58.29%。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19.11%,还需完成60.89%。中型水库已完成17.25%,还需完成62.75%。水土流失治理已完成8.6%,还需完成71.4%。
对这些目标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检查梳理,找差距、查原因、出实招,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清单,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原则,切实加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水利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是用好支持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分析水利年度投资需求,提前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加大地方财政水利投入。同时,积极申请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过桥贷款等资金,继续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的政策,扩大水利建设项目金融资金的使用规模。这里,特别强调水利切块资金安排和整合问题。随着扶贫攻坚的推进和财政资金安排的改革,部分水利资金采取切块下达到市县的方式安排,目前主要有2类,一类是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以及非贫困县的维修养护、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这类资金从2013年开始就已切块下达);另一类是贫困县纳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水利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层面的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含工程维修养护、进库路建设等)、山洪灾害配套资金。各地一定要加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的力度,争取更多的涉农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自治区下达的水利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围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关心关注的民生水利项目,加强与当地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主动提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方案和意见,通过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今年地方财政部门报送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中,水利项目所占的份额将作为今后水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
二是加快前期推进,紧抓项目开工。各类项目前期工作已在年初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了前期工作责任和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于已下达投资的面上水利项目,各地要抓紧完善项目审批、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加快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在确保安全度汛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先行开展水上附属工程的建设,汛末全面开工建设,尽可能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对于重大水利项目,有关项目业主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加快征拆进度,同时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申报落实年度投资指标,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在投资完成上起带动作用;另外各地要按照前期工作实施方案的节点推进未开工的重大水利项目,力争今年有新的突破。对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在今年5月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7月中旬,水利厅印发了《实施方案》(广西部分项目),项目包括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四类。各地要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及时分解并开工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质量和安全是工程项目可持续推进的前提保证。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这里特别强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必须高度警觉,在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安全生产,特别要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控,切实加强防范,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业务工作范围的安全监管,各专业检查要及时开展,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快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河长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密切配合,一层一层抓落实,一步一步往前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地生效。一是要加快出台本地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是市、县、乡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高位推动,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接地气、可操作、能落实的工作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充分结合地方实际,体现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覆盖江河湖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系统性、联动性强,需要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各职能部门相协调、上下级相协同。要打破区域、部门局限,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水利部门要在总河长、河长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抓好各项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建立地区联动、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理清权责、紧密衔接、高效运转,形成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三是打牢基础工作实施综合治理。我区江河湖库众多,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从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的实际出发,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重点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做好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六大工作任务,抓紧开展江河湖库问题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江河湖库现状,对江河湖库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按照河长体系分区、分段建档立卡,因河施策、因库施策,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实行河长制的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工作,并绘制水系分布示意图。
此外,要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工作,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治保障的水利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管理保护。山河秀美,关键在水。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强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继续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试点城市要按照实施方案加紧推进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河湖连通综合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落实《广西地下水管理办法》,加快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推进水源地保护,严格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落实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完成全区132个节水型单位创建,启动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推进水权试点,研究制定规范水权确权、加强用途管制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大重点领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 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治理工程。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批复的广西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进一步完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
(五)精准发力推进水利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基本方略,更是第一民生工程。要继续保持项目资源倾斜支持力度,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发挥行业优势,集中力量开展水利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今年全区脱贫计划任务是70万人、900个贫困村、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奋斗目标是100万人、110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是实现脱贫摘帽的指标之一。要围绕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充分运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成果,开展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加大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高效节水灌溉,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条件,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让贫困群众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抓好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紧紧围绕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饮水、用电、防洪抗旱、农业生产、水土保持等重点问题,在人才、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加强对帮扶地区的支持和指导,全方位助推脱贫摘帽。
(六)全面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兴水惠民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制度,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各个环节,加强对项目审查审批、计划安排、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管,深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改革,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水利基层单位、社团组织、扶贫领域的监督管理。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严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水利事业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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