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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2015年水利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01-20 15:33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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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扬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拼搏精神,奋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一、2015年水利工作再创佳绩

  即将过去的2015年,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水利工作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亲临水利厅检查指导,研究部署水利工作。全区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总要求,团结拼搏,攻坚克难,水利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一,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夺取防汛抗旱新胜利。2015年广西气候较为异常,出现了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的严峻局面。汛前,桂西北和桂东南的局部地区发生春旱灾害,汛期有54条河流178站次发生超警洪水,而且汛情持续时间长,直至11月中旬仍有部分江河出现超警洪水,历年罕见。面对复杂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危朝安副书记、唐仁健副主席、张秀隆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亲自指挥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我们通过狠抓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强化应急管理,先后启动了10次自治区本级应急响应,全力开展防灾抗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科学防御了年初的局部春旱灾害,投入抗旱人数121万人、机动抗旱设备9.6万台套,确保了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和春耕春灌用水需求;成功抵御了13次致灾暴雨和2次台风袭击,紧急转移12.05万人,避免可能伤亡人员3.39万人,减淹面积35.04千公顷,减免受灾人口102.62万人,减免直接经济损失8.63亿元,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第二,强化项目引领,水利投入再创新高。紧紧围绕水利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抓项目储备、抓机制创新、抓重点突破、抓项目落地,全力加快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加大水利投入。1—10月,全区争取中央水利资金81.8亿元,是去年全年的106%;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水利投入121.1亿元,是去年全年的109%。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水利建设投融资新模式,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为广西水利项目建设争取到200亿元融资额度支持,年内获得水利项目专项过桥贷款30.2亿元。预计年内将完成170亿元的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比去年增加了2成多。

  第三,坚持强基础稳增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实施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制度,制定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7月份,总投资27.88亿元的落久水利枢纽和总投资30.38亿元的桂中治旱二期工程可研报告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分别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开工建设;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年内有望获得批复并具备开工条件,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今年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保二争三”目标已基本实现。同时,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至10月底,大藤峡水利枢纽本年度累计完成投资30.18亿元,桂中治旱一期完成投资2.95亿元,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完成投资3.26亿元,邕宁水利枢纽完成投资4.62亿元,分别占年度目标的86%、60%、82%、154%。

  第四,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强化责任监督,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举全厅之力和全系统之力加快推进,全力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和小型水库出险加固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将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列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下发通知,专题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对区直部门、设区市绩效考评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将“饮水净化率””作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快项目实施,2月份就下达投资计划和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并召开推进会进行部署;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简化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定期督导和约谈通报机制,督促各地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共投入资金23.69亿元,全面解决了规划内剩余的340.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圆满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同时,加快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96个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

  抓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督促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财政评审、自筹资金、施工干扰等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不断完善集中建设管理、昆办招标、打捆监理、限时开工、限时完工的管理方法。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每座水库实施方案的节点要求进行考核,对任务重、难度大、进度慢、质量差等突出问题及时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建设进度,及时召开约谈会,采取通报、登报、写信、约谈、电话督促、现场督导的方式对有关市县项目进行督导,全面推进除险加固工作。至10月底,已开工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300座,占计划的100%;主体工程完工234座,占计划的93.6%。预计至年底,将全面完成规划内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第五,坚持兴水惠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突出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强化资金整合,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和配套、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开展“双高”糖料蔗节水灌溉建设。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试点实行实施主体(民营企业)作为水利化建设项目业主,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施工及建后管理。积极推进“双高”糖料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水利化建设,截止10月底,全区已开工71.9万亩,完成27.6万亩。

  积极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截至10月底,2014年实施的第四、五、六批共63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已完成投资20.4亿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2015年实施的第五、六批和2015年项目共66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3.3亿元,占年度目标的71%,预计年底将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连续四年在财政部、水利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

  切实抓好冬春水利建设。2014—2015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再创佳绩,完成投资150.43亿元,首次突破150亿元,比上年度增长8.1%,累计投入劳动工日1.33亿个,增长6.4%,清淤渠道4.13万公里,新增渠道防渗7796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68万亩,实现投入和成效“七连增”。

  第六,坚持人水和谐,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打造“让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见乡愁”的水利精品工程。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在国家对我区考核工作中被评为“良好”等次。同时,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等10个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对设区市的考核工作,在2014年度的考核中,全区14个设区市均达到合格以上。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截至10月底,2015年度河堤及护岸工程共完成建设176.97公里,预计年内可完成200公里;标准海堤项目共完成8.77公里,预计年内可完成10公里。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截至10月底,2014年下达的水土保持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43.52平方公里,完成坡耕地综合治理4.39万亩;2015年下达的4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已完成治理面积275.25平方公里,坡耕地综合治理0.82万亩。

  加强农村水电建设。完成地方电力新增装机6.3万千瓦,占全年计划79%,预计年内完成新增装机10万千瓦。完成地方电力农村发电量174亿千瓦时,占全年目标的102.4%,预计年底可完成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第七,坚持问题导向,水利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认真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激发水利发展生机和活力。

  围绕依法行政,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加快转变行政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建立和落实水利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受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目前,水利厅除保留51项权力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或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截至10月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22件,办结422件,按时办结率、办结评议率、满意率均为100%。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重点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合浦县、八步区2个全国试点县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加快推进12个自治区试点县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面上县的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型以上水库管理单位的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

  围绕突破障碍,强化机制创新工作。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类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置要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等一批制度和文件,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置要件审批、投资评审、用地预审办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简化,有效地推动和加快水利项目建设。

  第八,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行业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查摆和剖析不严不实的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进一步树立和弘扬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反腐倡廉年度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通过制度建设、工作部署、签字背书、约谈函询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水利部门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情况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开展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水利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作用”。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约谈了水利厅部分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保持对违纪案件“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水利系统违纪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通报,切实发挥以案治本的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执行力和落实力。抓好“实诚基层水利人”系列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凝聚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全区“十二五”水利发展回顾

  “十二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五年来,水利投资不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水资源管控更加严格,水利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主要成绩

  一是水利工作进入跨越式发展新阶段。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广西把水利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定位、统筹谋划,为实现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指明了方向。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后,广西召开了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水利工作会议,分析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广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十二五”期间,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对水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到水利厅调研指导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水利工作的发展,广西水利工作进入跨越式发展新阶段。

  二是抗灾减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区共抵御洪涝灾害57次,尤其是成功抵御了2011年的较大范围旱灾和2014年遭受的建国以来最强台风“威马逊”。“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减淹面积608.98千公顷,避免粮食减收154.78万吨,减灾经济效益69.70亿元。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塌、经济及水利损失总体呈平稳下降趋势。与“十一五”受灾情况相比,受灾人口、死亡或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分别降低了51.71%、53.1%和44.64%。

  三是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十二五”期间是水利投资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行业能力明显提升的时期。截止2015年10月底,“十二五”期间,全区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68.6亿元(其中2015年完成160亿元);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536.8亿元,预计到2015年底,“十二五”期间,全区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78.6亿元(其中2015年完成17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7倍;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536.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

  四是民生水利再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加大支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度,累计下达投资119.49亿元,安排解决1779.6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规划内337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约87.2亿元,新增或恢复防洪库容51873万m3,保护耕地29.06万亩,保护人口18.3万人,年新增或恢复供水效益8840万元、养殖效益8640万元;治理中小河流267条,实施项目556个,完成投资67.63亿元,保护两岸人口962万人、耕地532万亩。

  五是依法治水管水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门成立了“广西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强化落实管理服务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后,广西万元GDP用水量同比下降8.15%。二是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摸索总结出了适合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三是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清理调整,水利厅精简权力事项近三分之一;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简化申请材料和减少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压缩四分之一。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回顾“十二五”取得的丰硕成果,既离不开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千方百计争取水利资金投入。紧紧围绕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把水利项目建设作为争取中央水利资金的首要抓手,艰苦努力,扎实工作,以项目前期为重点,突出抓项目储备,突出抓项目申报,突出抓跟踪落实。准确把握政策取向和中央水利投向,切实落实政策,用好政策,突出抓好存量、壮大增量,争取落实水利资金投入不断创造新纪录。同时,加快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加强和广西农行、广西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对水利的金融支持,确保纳入国家投资计划和地方政府预算的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我们启动了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老口枢纽工程基本建成。大藤峡水利枢纽、邕宁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一期、二期)、落久水利枢纽等工程陆续开工建设,以上4个项目总投资达500亿元。这些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对于保障区域水安全、推进区域发展、拉动有效投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切实抓好民生水利建设。我们坚持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加快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农村人饮工程,通过强化前期工作,强化建设进度,强化督促指导,强化质量监督,前面完成建设进度。二是大规模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是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完善了以县为建设主体,市为监管主体,自治区为督导主体的建管模式,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实行激励,对项目进展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实行挂牌督办。

  四是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桂西北旱片、桂中旱片、左江旱片、右江旱片和其他旱灾易发的重旱县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共下达投资85亿元,新增配套渠系7278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9.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2.04万吨;全力推进冬春水利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投资强度不断加大、规模声势不断加大、综合效益不断显现,冬春水利建设实现投入和成效的“七连增”;积极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节水灌溉工作,建立完善有关标准和办法,开展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试点,通过整合水利、国土、农业、农机等项目,双高示范基地水利建设目前进展顺利。

  五是全面深化水利管理改革。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重点试点工作。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2个全国试点县和12个自治区试点县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围绕突破障碍,强化机制创新。为加快项目建设,水利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类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置要件的通知》,明确列入专项建设规划的新建中小型水库、主要支流治理和海堤项目除需提供土地、环评、规划、节能审批4个要件外,其余放在开工前完成,有效地加快了项目可研审批进程。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总投资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投资评审,施工招标控制价按批复的概算投资额进行控制;施工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其中对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与国土厅联合制定加快用地预审办理的办法。联合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改进和加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意见》,对招标规定限额以下的小型水利建设项目,采取更加灵活、简便、高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动受益群众自主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三、2016年水利工作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水利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016年水利建设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1)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80亿元以上(现统计口径)。(2)新建成河堤及护岸工程100公里。(3)完成农田水利灌溉渠道防渗配套6500公里,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70万亩。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防汛抗旱保安全。坚持把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作为防汛抗旱工作总要求,继续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和责任制。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着力增强防洪抗旱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全力确保江河堤防、水库电站及其下游、城镇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进一步推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完善抗旱救灾体系,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生活供水保障。

  二是编制规划打基础。组织编制好包括广西水利“十三五”规划在内的各项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专题以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水利规划体系,为“十三五”开好局、带好头、定好调,科学指导水利改革与发展。

  三是推进建设强水利。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水利工程。继续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带动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继续推进洋溪、西江干流治理、跨界河流整治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继续推进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及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水利保障能力,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节约资源抓管理。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切实做好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节水,鼓励利用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核心,依托南宁等9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切实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是深化改革谋发展。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抓好12个自治区级试点县改革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继续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在已完成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个试点县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创新组织的建管机制,落实农业水权和产权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可持续发展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创新水利建管体制,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出台本地相关政策,进一步转变职能,释放市场活力。

  四、“十三五”水利工作总体谋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一是把握好经济新常态下“十三五”水利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国家支持广西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对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三区统筹”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这为广西水利发展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机遇。二是把握好“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战略导向。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广西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局面,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三是科学制定“十三五”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围绕落实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布局、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十三五”水利发展立足补欠账、强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促进水利协调均衡发展。四是合理布局“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战略重点。围绕“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布局,结合广西粮食重点建设布局、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布局、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等,合理布局“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解决水旱灾害、水资源调配能力不足、水生态环境问题日渐突显等新老水问题。

  (二)“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切实做好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节水,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二是着力增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着力增强防洪抗旱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三是加快实施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带动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水利保障能力,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推进农村河塘与排水沟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五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建设。六是切实加强涉水事务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湖水域管理与保护,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代化,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七是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管理体制机制。八是全面强化依法治水。全面加强水利法制建设,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水利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九是持续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围绕加强水利建设、改革和管理的需要,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十是不断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基本构建完成广西水利厅信息化体系框架,达到全国水利信息化先进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筹划,精心组织,严格问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强化管理责任,健全协商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健全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三是加快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从时间,财力、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加快推进水利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储备。四是加大投入力度。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强化地方财政水利投入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力度。五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水利改革顶层设计,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改革任务,细化实化改革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六是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公众参与,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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