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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10-29 11: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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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要求,奋战一季度,攻坚二季度,全力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水旱灾害防御扎实有效。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出现了10次强降雨洪水过程,共造成29条河流35个站点41站次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面对复杂严峻的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我们突出抓好“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三大风险的防范,严格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落实,狠抓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措施,强化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后启动水利厅洪水防御应急响应5次,发出强降雨防御警报12次,发布山洪预警信息39万多条,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加强水库安全度汛和防洪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作用,共拦蓄洪量23.39亿立方米,减淹城镇141座,减淹耕地面积110.5万亩。在洪水防御中,通过桂林漓江上游4座水库联合调度,削峰率达95%,显著减轻桂林城区的防洪压力;通过对龟石水库、合面狮水库联合调度,有效保障贺州市和下游广东贺江沿岸的防洪安全;新建成的落久水利枢纽首次发挥防洪效益,拦蓄洪量1.67亿立方米,有效降低融水县和柳州市洪峰水位,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2亿元。同时,抓好抗旱保供水工作,有效应对了年初的局部旱情,累计抗旱浇灌面积18.58万亩,解决9.16万人临时饮水困难,保障了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春耕春种的灌溉用水保障。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共落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77.07亿元,比2020年全年落实数增加13.4亿元,其中落实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54.48亿元(含大藤峡水利枢纽中央投资8亿元),比2020年增加12.7亿元,占全区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91.18亿元的59.7%。已落实自治区投资40.38亿元(含一般债券投资),比上年全年落实自治区投资多4.78亿元。同时,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的项目177个,总投资规模711.4亿元,拟争取年度专项债券156.7亿元。自治区水利厅、农发行广西区分行联合成立金融创新服务站,为水利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金融信贷优惠支持提供了协调服务平台。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上半年全区投资计划完成率34.7%,比上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全区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1.15亿元,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

(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继续加快大藤峡水利枢纽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上半年共完成投资33.0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0%,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目标,充分发挥了投资拉动作用。其中,大藤峡水利枢纽完成投资18.4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0.2%,右岸挡水坝段基本浇筑到顶;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实现机组并网发电,防洪、发电效益全面发挥;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主干渠基本贯通;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的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百色水库灌区完成投资3.92亿元,累计完成管道占设计工程量的52.23%;西江干流治理工程7个子项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名单的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洋溪水利枢纽、长塘水库由水利部出具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龙云灌区工程的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下六甲灌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正在加快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广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完成报告编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项目总投资4312亿元,“十四五”时期规划总投资1476亿元。

(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情况排查,建立巡查排查和核查监测机制,巩固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通过自治区本级补助、地方财政预算、政府债券、贷款、引入社会资金等方式落实资金13.59亿元,开工建设262处,已完工128处。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继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积极筹措落实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全区已完成维修养护项目755处,供水受益人口142万人。同时,加快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农田灌排、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列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8个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已开工4个;86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47公里。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明确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工程除险加固遗留问题处理、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水库工程除险加固任务、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等6项具体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并逐步实施。

(五)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调整增加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各级河湖长上半年累计巡河巡湖60余万人次,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保护顽瘴痼疾。今年1-6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0名广西入围城市10个,其中有7个位于前10名,保持全国第一,柳州市鹿寨县作为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典型,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坚持把“清四乱”作为打赢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第一抓手,持续加强跟进督办,今年累计新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46个,已完成整治销号454个,销号率83.2%。组织开展全区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工作,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强化河道采砂规划管理,构建河道采砂“互联网+监管”平台,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河湖岸线和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河湖划界、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93.1%和90%。融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加快推进100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六)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健全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自治区对设区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其中有8个市为优秀,全区用水总量平稳可控,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5.7%和64%。深入落实广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公共领域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等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西江等7条河流生态流量监测,推进南流江等30条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完成广西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取水工程(设施)建立“一口一账”。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稳步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崩岗治理,上半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83.05平方公里。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监管,着力抓好农村水电站精准排查、分类管理和整改整治,扎实推进绿色小水电建设。

(七)依法治水管水不断深化。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领域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5月1日颁布施行,为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全区河湖执法行动,新立案水事违法案件69件,实施行政强制29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排查发现的19个重大涉稳涉水问题基本化解完成。认真做好水利“放管服”改革,上半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共受理事项2066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抓好年度任务涉及的2个大型灌区和20个县的整体推进。持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向水利部推荐第二批样板县。认真抓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自治区、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的建设监管职责边界和分工,启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水利监督工作,制定了12大类26项年度监督指导计划,派出121个工作组,发现问题3520个,开展问责4次共28家单位。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筑牢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水利干部职工“学历+培训”提升工程,加大基层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工程实施力度,落实年度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18人。水利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培养不断加强。

(八)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深刻把握水利机关鲜明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着力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巩固饮水安全、整治招标投标等自治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的实施,切实把党史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任务,落实落细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自治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工作。紧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暨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出台《领导干部打招呼、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广西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大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查找纠治“四风”问题,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要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当前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防汛形势复杂严峻。从预测分析情况看,我区今年主汛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大。在江河来水方面,除红水河干流外,其余大部江河出现超警洪水的可能性大,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或特大洪水。预计今年影响我区的台风有5~6个,比常年略多,其中主汛期可能有1~2个台风进入我区内陆,风雨影响大,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面临很大压力。同时,由于降雨阶段性特征显著,降雨分布不均,气温较高,局部地区存在干旱的可能性。防汛抗旱任务艰巨繁重。

二是年度水利建设进度相对较慢。上半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同比增长率-4.5%,比全区总体增长率低19.6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区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总体完成率34.7%,虽然快于去年同期,但比全国平均完成率低了7.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后。各市完成情况很不均衡,完成较好的市已超过54%,但一些市还不足30%。此外,财政评审及招投标环节耗时过长,征地拆迁难等困扰工程建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工程推进。

三是前期工作进度滞后。根据《广西重点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共有新建中型水库、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5类398个项目作为今年前期工作攻坚项目,截至7月10日,前期工作仅完成33项,总体完成率仅为8.3%,距离10月底全面完成前期工作的目标差距非常之大。其中新建中型水库10个项目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个;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14个,初步设计批复完成5个,完成率35.7%;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89个,初步设计批复完成21个,完成率23.6%;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269个,初步设计批复完成6个,完成率2.2%;主要支流项目共16个,无一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进度严重滞后。

四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度不够。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暨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开展了4个多月,截至6月底,各级水利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和复查共排查出问题446个,但大部分为进度滞后、验收不及时、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等工程建设中的常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不多,还有近40%的县(市、区)自查和复查都没有发现一个问题,说明部分市、县排查工作不够深入,重点不突出,工作还有待加强。

同志们,对上半年的工作,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清醒。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目标精准、管理精细、措施精确”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

下半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年中工作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以提速争先的奋斗姿态,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进度不慢的要求,坚持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突出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着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区水利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一是强化责任的落实。要根据市、县、乡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各类防汛责任人,绝不能出现责任人空缺。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水工程安全度汛及防洪调度信息畅通。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加强会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三是全力保障水库安全度汛。要加强水库调度运用和汛限水位的监管,严禁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持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滚动隐患排查清单,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统筹采取水工程联合调度措施,充分发挥水工程体系的防洪减灾效益,特别是做好台风期间主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四是继续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加强信息预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加强旱情监测和预测预报,保障供水安全。

(二)着力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当前,自治区抓项目、抓投资的工作重心持续深化加力,在“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攻坚二季度 实现双过半”的基础上,继续提出拼搏三季度、决战冲刺四季度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自治区的目标期待,落实落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奋力加快水利项目建设。

截至6月底,全区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1.15亿元,完成率33.9%,按年度目标要求210亿元,还需完成138.85亿元。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今年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要实现重大水利工程完成100%、面上项目完成86%以上的目标,全年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要完成210亿元的任务,各地要认真对照检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一是做好资金要素保障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发挥政府投入在水利投融资领域的主渠道作用,抢抓用好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的重大机遇及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乡村振兴的支持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同时,要积极创新和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争取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要充分把握农业发展银行的“水利银行”等支持水利建设优惠政策,依托水利厅与农发行共同建立水利金融服务站有利条件,通过政策性银行贷款、PPP模式、社会资本控股或参股等方式,创新项目融资模式,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做好中央、自治区部门预算以及一般债券资金梳理盘点工作,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快水利建设资金支付进度,满足新建项目进场以及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需要,对于一般债券资金支付进度慢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二是加快投资完成。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水利部年度投资计划完成要求,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调度会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以及分月投资计划执行目标,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强化推进,对不受汛期影响的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受汛期影响的建设项目,要尽可能多的开展附属工程建设,待汛期过后全面施工,确保按时序节点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三是加快水利项目建设。各市、县要逐个项目对照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梳理剩余工作量,建立目标、问题和措施清单;要紧盯前期工作批复、财政评审、招标及开工等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及责任人,做到环环相扣、压茬推进,今年新开工项目要在8月底前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力争9月上旬进场施工。开工后,要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手段,督促项目法人加强现场管理,参建单位认真履约,优化施工组织,配足建设力量,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衔接,做好水利固定资产项目入库以及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争取更多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要以正在开展的水利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和水利工程验收攻坚三年行动,力争年底前解决历次规划实施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0%以上的遗留问题,历年完工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不低于30%,其中大中型项目验收完成不低于40%。

(三)着力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一是高质量推进在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对标对表年度建设任务和批复的工期要求,倒排工期,优化调整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细化到月,关键控制性工程要细化到周,建立征地拆迁、专项迁改、资金支付等制约工程建设进度的外部要素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要结合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回头看”成果,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期管控和现场管理,严格合同履约管理,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加快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大藤峡水利枢纽完成右岸厂房一期混凝土浇筑和安装间施工,泄水闸混凝土浇筑至坝顶高程;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干渠通水并分期发挥灌溉70万亩效益;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总干渠和四大干渠贯通,驮英水库下闸蓄水;百色水库灌区取水口工程开工,完成管道安装120公里,实现提前灌溉2.5万亩;西江干流治理的梧州段河西堤等7个子项主体工程完工,新开工6个子项。二是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和龙云灌区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今年要开工的项目。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要加快可研报告修编完善,8月底前完成审批前置要件办理及用水指标调整工作,完成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上报审查,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单项工程。龙云灌区要加快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9月10日前完成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上报审查,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单项工程。同时,要加快推进洋溪水利枢纽、长塘水库前期工作。洋溪水利枢纽要加快推进可研审批相关要件办理工作,加强与贵州省的沟通衔接,加快解决“两寨一桥”文物保护等影响可研审批的关键问题,为可研获批创造积极条件;长塘水库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要求以及自治区政府要求,及时将资金筹措方案上报审定,开展投融资创新方案编制,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创造积极条件。

(四)着力抓好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一是大力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主要支流治理、新建中型水库、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年内要完成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水利惠民堤岸治理86公里建设任务。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继续实施1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推进五化灌区等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农村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4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建设,确保试点建设成效。二是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要对照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现“存量任务两年完成,到期任务当年完成”部署要求;要着力抓做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压茬推进做好建设方案编制和审核、项目法人组建、项目招投标等工作。要抓紧完善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整体谋划、整县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代小”等管护模式,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巩固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整改和动态跟踪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巩固。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通道,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登记、办理、跟踪和回访工作制度,紧盯整改成效。指导县级细化农村供水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防止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和严重水质超标等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通过政策性银行贷款、PPP模式、社会资本控股或参股等方式,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继续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持续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

(五)着力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持续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尚未销号的“四乱”问题,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挂牌督办,落实整治责任单位,用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确保“四乱”问题如期整治到位。在全面完成年度河湖划界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界桩界牌设立、电子标绘等工作,形成标准化电子地图,纳入全区“水利一张图”和“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健全河道采砂长效机制。以河湖健康评估和“一河(湖)一策”为抓手,整合力量完成100条(段、个)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二是巩固深化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广,探索建立适应当地实际、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创建工作,树立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开展小型水库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管护改革,促进小型水库良性管护机制成型并长效执行。三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着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持续优化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不断强化用水管理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39.5万亩的年度改革实施任务。

(六)着力抓好水资源水生态管理保护工作。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继续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单位创建、节水型高校建设,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达到40%,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建成率分别达到35%和13%。推动各设区市节水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工作,全面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做好取水许可监管,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抓好西江等7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测及达标考核工作,持续开展37条主要河流47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成33个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严格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夯实水土保持责任。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年度450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三是抓好农村水电工作。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水电扩容改造,加快推进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绿色河流建设,完成年度5座绿色小水电和5条绿色河流创建任务。

(七)着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一是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广西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完善区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重点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水利平安建设,以“三书一函”为抓手持续推动强化行业领域监管。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水利监督工作。完成《广西水利监督工作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出台工作。持续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开展面上项目巡查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围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等工作部署,持续加强风险排查防控。开展区域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三是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开展广西水利信息化“十四五”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方案编制,积极开展试点或示范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打造全区水利信息化样板。四是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广西水利人才“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做好水利基层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夯实水利改革发展的人才基础。

(八)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水利落实落细。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感恩奋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接续奋斗的强大动力。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发展实效。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抓苗头,持续开展谈话提醒、廉政谈话,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继续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自治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与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抓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一次系统深入的专题学习和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问题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营造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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