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水利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函》(桂财农函〔2014〕251号)精神。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3年上年结转和结余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3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4万元),本年收入473.22万元,本年支出47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84万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91万元,本年收入473.22万元,本年支出47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84万元)。
二、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三、你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76号)要求,切实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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