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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12 08:35

  2017年,自治区水利厅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的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对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继续明确由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落实了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水办〔2017〕18号),对本厅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水办〔2017〕19号),将“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工作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对公文公开及会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及日常工作实际,对水利厅政务公开目录进行重新调整,下发了《关于印发水利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水办〔2017〕31号),进一步完善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网站栏目,增强互动效果。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工作。建立网站日常巡检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大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力度,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三是加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备案)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在部门网站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制定有《自治区水利厅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妥善处置各类虚假、不完整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有“政策解读”专栏,坚持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全年共出台政策性文件5份,进行政策解读7次。加强舆情回应工作。研究制定本厅网上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水利政务舆情,及时研判,适时回应。在门户网站开辟有领导信箱、政务咨询、投诉监督等栏目,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业务咨询,回应热点问题。全年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类信息35条,均及时进行了回应。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62条,其中,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12条,在政府公报公开信息7条,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信息650条,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3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按规定每月上旬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印发了《关于做好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和《水利厅主动公开文件分工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凡纳入水利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范围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必须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面公开,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项,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项。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8件,无不予公开情况。所有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申请人对答复结果满意。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全年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我厅行政决策过程未定事项和机关内部事项,均在办文程序中标明了不予公开的依据并同步备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整改加强。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虽然不断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了信息公开内容,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内容公开保障机制,确保“五公开”落到实处。

  二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仍以厅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公开方式为主,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尚未建立。下一步,我厅将尽快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拓宽公众知情、参与、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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