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2022年12月21日新政策文件发布以前考试取得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首次发证日期:2022年6月15日及以前的证书)是否还需要在连续两次延期满九年后重新参加考试?还是两次延期满九年后只要满足延续条件就可以继续延续,无需重新考核?
答复: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符合延续条件的安管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考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提出延续申请,不需参加安全生产考试;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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