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洪水防御形势,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洪水防御工作预案,决定自9月12日11时起,自治区水利厅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一是针对南宁、崇左、贵港等3市维持三级应急响应,针对梧州市维持四级应急响应。二是终止针对其余10个市的洪水防御四级应急响应。
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水工程防汛安全、江河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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