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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22〕2号),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积极营造山清水秀机关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近日,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以清为美,以廉为荣。
清廉机关建设,在清廉广西7个单元建设中位列第一。
清廉机关是什么?清廉机关怎样建?清廉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有哪些?清廉机关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如何强化清廉机关建设的组织保障?……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
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出台的《实施方案》为清廉机关建设量身打造“施工图”“任务书”,擘画“十四五”广西清廉机关建设蓝图,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党建引领
树立廉洁“风向标”
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广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清廉单元建设具有风向标作用。
《实施方案》指出,着力建设“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的清廉机关,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
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与全区深化改革、促进治理和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要求,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纪律、清廉作风、清廉文化在各级党政机关落地生根。经过不懈努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全面,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机关作风效能更加廉洁高效,山清水秀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清廉机关建设成为清廉广西各单元建设的示范和表率。
精准施策
擦亮廉洁底色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入手,为清廉机关建设规划设计、精准施策、下达任务、制定标准、效果评估。
在“聚焦清廉思想建设,筑牢对党忠诚灵魂”方面,《实施方案》强调机关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教育基地实践学、基层党组织集中学、青年读书交流学、搭建平台自主学等方式,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在“聚焦清廉组织建设,打造清正过硬队伍”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树立正确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凡提四必”,选拔重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化技能训练,运用政治教育、道德建设、集中培训、岗位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七种能力”,打造一支堪当建设壮美广西重任的过硬机关党员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在“聚焦清廉纪律建设,绷紧廉洁从政准绳”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落实监督体制机制,确保公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增强纪法意识,驰而不息反腐倡廉,广泛运用廉政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整改等形式,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维护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在“聚焦清廉作风建设,弘扬担当实干精神”方面,《实施方案》强调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坚决纠治“昏懒庸贪”“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深入整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主动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
在“聚焦清廉文化建设,涵养崇廉拒腐品格”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把政德教育贯彻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培训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教育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把好家庭关、亲情关,以良好的家教家风助推清廉政风提升;深入挖掘艰苦朴素、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不计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等崇高品质的典型作为榜样,大力宣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事迹,更好发挥勤廉榜样的带动作用;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到机关党的思想文化宣传工作中,把廉洁文化融入到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或群团活动中,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压实责任
打造风清气正廉洁机关
根据《实施方案》,清廉机关建设由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为责任单位,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履行主体责任,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布局进行谋划,作出部署安排,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通过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督促检查。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统筹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用好新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机关建设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营造机关带头、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虽然是针对区直机关下发,但对全区清廉机关建设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目前,全区上下正以《实施方案》为遵循,掀起清廉机关建设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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