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审判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这是广西区内首个实施“河长+审判长”协作机制。
根据《意见》,各级河长制工作机关和审判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各自职能,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推动河湖水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共同发力。(刘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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