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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12-31 1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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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努力推动全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水利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厅属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全过程,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编印《广西水利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选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和2期全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实现法治学习教育全覆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加大法治供给,重点领域水利立法提速增效。加快广西节约用水条例、河湖长制实施条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立法工作,其中,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同步推进广西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2025年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

(三)健全制度体系,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修订自治区水利厅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法定职责,推动依法高效履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截至11月底,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3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累计完成各类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200余件,出具审核意见500余条,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执法,水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提升。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水利机关全员执法和委托事业单位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水利系统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年累计通过959人,其中厅本级118人。聚焦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农村供水用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底,共排查出水事违法问题线索764条,立案查处599件,年度案件及时结案率达90%以上。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水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修订《自治区水利厅行政检查办法》,全年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3%。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共享,协同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权责清单明确监管事项底数,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水利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水平,截至11月底,水利窗口受理事项4390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六)抓实风险防控,水事安全稳定秩序有效保障。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三书一函”为抓手强化行业监管,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截至11月底,共接收“三书一函”11件,已整改9件,正在整改2件。全力推进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累计发生矛盾纠纷13起,已化解9起,正在化解4起,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化解任务。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办理水利信访事项136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七)加强法治宣传,水利法治氛围愈发浓厚。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次,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跨部门普法联动,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党建+水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水法进苗寨”活动被评为水利普法典型案例和广西法治建设新实践典型案例。构建全媒体普法宣传矩阵,与广西电视台联合打造《水法在线》栏目,通过情景再现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水利立法方面力度不够,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水利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广西节约用水条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河湖长制实施条例等立法工作,同步推进广西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确保水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完善执法衔接机制,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着力优化水利法治建设外部环境。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对象化、精准化,使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全面落实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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