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我厅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指导厅属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先后4次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二)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落实落细自治区水利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为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健全机构职能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按照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水利厅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水利各领域依法治理步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上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均上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检查办法(试行)》《广西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厘清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职责边界,明确处罚标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操作手册》,规范执法流程。
(四)精简审批许可事项,确保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生实事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河道采砂许可证”“三类人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制发,2023年水利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01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好评率(满意率)为100%,实现“零超时”、“零投诉”。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快推进全区水利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列入2024立法工作调研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用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探索“顾问+助理”的工作新模式,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实行定期坐班制度,每周开展法律咨询。年内为我厅提供法律意见184件,从源头上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严格把关重要政策文件审查。全年共对自治区本级56件地方性法规,厅本级7件规范性文件、18件涉及“三重一大”政策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提出审查建议意见100余条。组织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的流程在起草、审核、签发各个环节分责任进行审查,确保文件依法制定、协调统一,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水行政执法实现新突破。一是重点打击,水行政执法质量取得新突破。以五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专项行动为重点,全力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共排查梳理河湖违法线索问题2018条,查处河湖水事违法案件634件,挂牌督办案件27件,建立四项机制209件,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国前列。二是协同共治,水行政执法机制取得新突破。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标准》,打通水行刑衔接“最后一公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与自治区高级法院探索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处理机制,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与自治区司法厅共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水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会同长江委、珠江委、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印发《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推动形成水安全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三是统筹规划,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2023年3月,我区首个一级水行政执法基地梧州基地正式投入使用,柳州基地、贵港基地、玉林基地、北流基地正在加快建设中。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广西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线下办案”向“线上办案”模式转变。
(七)妥善解决水事纠纷,切实维护水事秩序稳定。持续推动重大涉稳涉水问题化解工作,年内召开工作部署会8次,派遣工作组21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涉及我厅34项问题全部得到有效化解。邀请自治区高级法院法官到我厅作专题法治讲座,规范水利行政案件风险防控,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指导本系统各部门提升执法水平,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2023年厅本级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办理水利信访事项89件批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全区水利领域安全稳定。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共举办2场法治专题讲座,开展2期全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全区水利系统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人员达400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00%;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万多份,营造爱水护水良好氛围;开展水法入企活动,参与人员共达2800余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全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全区水利系统还存在水法规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水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着力推动水利重点领域的立法,构建与广西法治水利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法规体系。二是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水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依法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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