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现将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责任清单 |
2024年履职情况 |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积极组织实施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流量保障、地下水管理等纳入美丽广西专项考核。强化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监管,开展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及调度工作。推进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排查确定,完成84条河流、214个水文站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复核,提出需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河湖断面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名录。2024年全区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国家考核断面保证率稳定在90%以上。 |
负责指导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广西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监测。完成广西地下水取水设施核查工作。组织修订《广西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开展院士专家冬令营暗河开发利用保护与大石山区农村供水保障现场考察活动。推进超采区综合治理,开展沿海地区海水入侵水质监测,持续跟踪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变化,每月对北海市地下水水位变化进行预警,目前广西已不存在地下水超采区。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持续开展广西20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24年20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全部为优。2024年安排自治区补助资金约4000万元,支持实施38项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地,完成10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整。全面排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复核完善广西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库。 |
负责指导广西重要江河湖库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广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落实自治区第8号总河长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完成水利部向广西推送的2.29万余个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清理整治2432个河湖库“四乱”问题。全面完成水普外河湖名录梳理,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及规划成果与“三区三线”有效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系统管理。严格审批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强化在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开展西江干流安全保护、非法码头整治、光伏项目用地情况排查等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助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守住江河湖库防洪安全底线。2024年全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前30名榜单中,广西8个市入榜,柳州市连续五年排名全国第一。 |
负责指导广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认真履行河湖长制牵头单位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在自治区水利厅官网公众互动专栏设立“采砂监督举报”入口,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许可证及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办法》,全面应用河道采砂“互联网+监管”系统、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和河道砂石电子采运管理单,对全区17个实施河道采砂市、县(市、区)162段规划采砂河段、重点敏感河段落实“四个责任人”,强化河道疏浚、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监管,联合四级河湖警长加大打击非法河道采砂,维持河道采砂秩序有序可控。 |
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拟订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对本级监管的在建项目抽取15个开展现场检查,对10个水利、公路、风电等水土流失风险大的生产建设项目重点开展遥感详查,对其余37个在建项目开展书面检查,对水土流失重点行业项目抽取10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 2024年水利部门共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131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38平方公里。同时,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统筹牵头作用,完成全社会口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92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常态化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根据最新成果显示,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84.69%。动态监测成果已通过水利部审核。 自治区水利厅在2017年编制完成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了批复,2024年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首次被纳入到美丽广西专项考核机制当中,提升了以往考核的结果运用,确保广西水土保持规划中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
负责指导广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全面完成农村水电新增装机和发电量和总装机容量三大任务,实现新增装机2.6万千瓦,发电量133.64亿千瓦时,农村水电装机总容量465.53万千瓦。积极推动全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广西小水电缺项手续分类处置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缺项手续问题分类处置工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督促小水电站业主规范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监控行为,按要求落实生态流量,2024年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在线率和泄放达标率分别达到96%和92%。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有关贺州市昭平县文竹水电站问题验收销号备案。 |
负责指导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
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按水利部要求指导市县组织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项目储备工作;建议将小水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纳入广西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广西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分散的电站企业积极参与改造,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行、物业化管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25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