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建设实施方案》(桂河长办〔2022〕22号)的规定,在完成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自评、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初评的基础上,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按照评价标准组织对申报2024年度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进行评定,拟同意南宁市良庆区、武鸣区、宾阳县、桂林市阳朔县、永福县、荔浦市、梧州市苍梧县、钦州市浦北县、玉林市容县、贺州市平桂区、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为2024年度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电话:0771-2185396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办公大楼17楼
邮 编: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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