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300-2023)的规定,自治区水利厅景区办组织专家组对永福县板峡水库水利风景区申报自治区水利风景区进行了评审,拟同意永福县板峡水库水利风景区为“自治区水利风景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3日
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电话:0771—2185396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防汛大楼17楼
邮 编:530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风景区评审意见书(永福县板峡水库水利风景区).wps
水利风景区单项评价计分细则及赋分表 (永福县板峡水库水利风景区).pdf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