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1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我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评选和推荐。经各地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我区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经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如下。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3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
广西柳州市水利局
广西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牛尾岭水库管理所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6名)
房 晶,女,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一级主任科员
吴美琼,女,汉族,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学院院长
赵 童,男,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桂林水文中心水情科副科长
何宁东,男,汉族,广西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农 志,男,壮族,广西百色市农村水利站高级工程师
吴仁环,男,汉族,广西河池市凤山县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表彰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71-2185007、0771-2185486(传真)
邮政编码:530023
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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