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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明显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2024-01-04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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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6月起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半年以来,广西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共计排查问题线索2018条,查处案件623件,挂牌督办案件24件,建立四项机制155件,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国前列,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作为5个先进省份之一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2023年12月22日,许显辉副主席在《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的报告》(桂水党〔2023〕115号)上批示肯定:我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明显,望持续抓好下步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有力有效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坚决扛起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2023年12月27日,许显辉副主席在我区典型经验材料上批示肯定:工作很好,望按水利部要求全力抓好新一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

为表扬先进,调动和激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自治区水利厅决定对在2023年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成效明显的贵港市等5个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横州市等15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5个):贵港市、梧州市、河池市、南宁市、桂林市。

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5个):横州市、融安县、灵川县、藤县、银海区、上思县、浦北县、港南区、平南县、福绵区、右江区、昭平县、罗城县、武宣县、扶绥县。

希望获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进步,开创新佳绩。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凝心聚力,持续抓好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坚决扛起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以高质量水利法治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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