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2022年)》,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和各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沙江河(c段)、凤凰江等99条(段、个)幸福河湖进行了评定,拟同意将沙江河(c段)、凤凰江等99条(段、个)河湖评定为2023年度(第二批)广西幸福河湖(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14日
受理部门: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5169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办公大楼17楼
邮 编:530023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广西幸福河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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