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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第七批通过省级复核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2023-12-01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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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创建,自治区水利厅对2023年节水型社会创建县(市、区)进行材料审核、技术评估、现场验收等工作。现对第七批通过省级复核,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水利厅反映。

联系电话:0771-2185078

附件:第七批通过省级复核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第七批通过省级复核节水型社会建设

达标县(市、区)公示名单

南宁市良庆区、柳州市融安县、柳州市鱼峰区、桂林市阳朔县、桂林市全州县、桂林市资源县、梧州市万秀区、玉林市陆川县、玉林市容县、防城港市上思县、防城港市防城区、贵港市平南县、百色市靖西市、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河池市东兰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来宾市忻城县、崇左市宁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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