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创建,自治区水利厅对2022年节水型社会创建县(市、区)进行材料审核、技术评估、现场验收等工作。现对第六批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水利厅反映。
联系电话:0771-2185078
附件: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公示名单
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荔浦市、桂林市资源县、桂林市恭城县、梧州市长洲区、梧州市万秀区、玉林市博白县、百色市田阳区、百色市平果市、河池市凤山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崇左市大新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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