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水办财〔2019〕22号)等规定,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我厅拟就“自治区到市水旱灾害防御业务专线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到市水旱灾害防御业务专线租赁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描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描述 | |||||||||||||||||||||||||||||||||||
A分标:采购预算:95000元/年(12个月) | ||||||||||||||||||||||||||||||||||||||
1 | 自治区水利厅到7个市水利局业务专线租赁(自治区到市-A区域) | 7条 | 接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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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采购预算:95000元/年(12个月) | ||||||||||||||||||||||||||||||||||||||
1 | 自治区水利厅到7个市水利局业务专线租赁(自治区到市-B区域) | 7条 | 接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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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19万元/年。具体需求详见询价采购通知书。
三、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专线租赁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或法人分支结构;
2.经法人授权使用,法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分支结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5.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的运营商资格;或获得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的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厅办公大楼三楼313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6月7日上午12时00分前递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厅办公大楼三楼313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 工;联系电话:0771-2185161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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