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水办财〔2019〕22号)等规定,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我厅拟就“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描述 |
1 | 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按照水利部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1〕341号)的要求,结合已批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细化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和要求,编制《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
2 | 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按照水利部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1〕341号)的要求,结合已批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细化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运行维护任务和要求,编制《2022年度广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
采购预算: 20万 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询价采购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4.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四、领取询价采购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厅办公大楼三楼311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6月1日下午6时00分前递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厅办公大楼三楼311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纪基;联系电话:0771-2185005、2185161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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