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责任制,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现将自治区辖区内,各设区市确定的2022年度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及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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