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进入2025年建设高峰期之际,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散远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10类常见作业场景明确了100条监管重点要求,切实加强对“小散远”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自治区水利厅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25年3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共28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合力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该意见主要适用于在建的大中型项目。与此同时,“小型、零散、偏远”类水利工程项目分布广泛,参建单位资质总体不高,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基层监管力量有限,导致系统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难以全面落实。这类“小项目”反而成为伤亡事件的高风险区和薄弱环节,水利施工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解决“小项目多伤亡”问题刻不容缓。
《通知》秉承简便易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水利部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扣“小散远”工程实际,瞄准安全管理关键环节,明确提出“预、防、训、管”四方面重点工作要求。具体包括:加强开工前风险辨识与安全工作安排,实施施工中的分级交底,开展常态化培训教育、劳动保障和职业健康管理,以及强调领导带头、严格监管等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通知》坚持贴近基层,针对“小散远”工程现场人员实际情况,梳理出十大最常见、最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景,包括高边坡、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水上水下作业、洞室施工、临近带电体作业、焊接与切割、交叉作业以及夏冬季施工等,制定了100条安全注意事项。通过“安全要求”正面清单和“禁止行为”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逐条明确行为规范,将复杂规程转化为清晰、刚性的操作指令,着力解决小型项目安全意识不足、习惯性违章和关键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基层单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简明、实用、易操作的安全工作指南。
《通知》是自治区水利厅推动基层安全生产治理具体化、精准化的重要举措,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通知》要求,各地要把100条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核心教材,确保每位项目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一线工人都能熟记于心、外化于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小散远”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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