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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积极推动水库不动产确权登记助力水利投融资高质量发展

2025-09-26 17: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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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平果市在完成所辖7座中型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及库区不动产权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实现“水库工程产权+水库取水权”双确权的基础上,成功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完成该市布见、龙马、那沙、达洪江4座中型水库30年取水权转让交易,成交金额4.57亿元,为当地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平果市锚定“确权赋能、盘活增效”核心目标,高位推动、多部门协同积极推动水库产权管理工作,按照“先确权登记、再价值评估、后交易盘活”工作路径,系统推进水库确权登记与水利投融资创新取得阶段性突破。一是“明”水库产权,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专业支撑”工作体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水库确权工作专班,制定《平果市水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水利、自然资源、乡镇政府等各司其职,梳理补全7座中型水库1980年以来工程档案120余份,化解界址争议3起。平果市7座中型水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工建筑部分)与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水库水面)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5本,实现水库水面、主副坝、溢洪道等权属全覆盖。针对40座小型水库,该市已完成基础信息摸底,正推进地籍调查,预计今年内实现县域内水库不动产权证“应发尽发”。二是“通”融资渠道,围绕水利建设“资金依赖财政、渠道单一”瓶颈问题,平果市以水库产权确权为“钥匙”,让“沉睡”的水工程、水资源资产变成“流动”的发展资金。制定《平果市7座中型水库取水权交易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产权公开交易实现资产盘活,交易款项以非税收入缴存财政,建立水利投融资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机制,设立专门监管账户,形成“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良性循环,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持续指导全区各县(区、市)做好水库工程产权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水库工程不动产确权登记,不断探索水库资产盘活的有效路径,激发水经济发展新活力,构建所有权与经营权界定清晰、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经营活动规范有序的水库工程管理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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