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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充分运用“河湖长+”协作机制 持续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水平

2024-09-19 09:56     来源:贺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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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以“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为抓手,通过不断拓展深化“河湖长+”协作机制的协作空间、协作内容,持续提升本市河湖保护法治化水平。运用“河湖长+”协作机制解决的“桂江昭平县马江镇河段特大非法采砂案”于2024年1月成功入选全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同时“钟山县思勤江十二车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固体废弃物行政公益诉讼案”也于2024年8月成功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部门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扎实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各项措施,全市河湖生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重点对贺江城区段、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桂江昭平县河段等实施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2024年第二季度,贺州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30名,连续5年排全国前30名。同时,以“清四乱”为抓手,完成了400多个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治销号任务,着重推进住家船、餐饮船、网箱养殖、牛蛙养殖等碍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了住家船、餐饮船50余艘,江河餐饮船告别历史。同时,清理了网箱养殖10.8万平方米,牛蛙养殖303家。

    下一步,贺州市将坚持运用“河湖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解决了河湖管护中的重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河湖水生态安全。

贺州市龟石水库

贺州市龟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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