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宾市水利局将来宾市下六甲灌区罗柳引水枢纽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两起违反安全生产法行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水利系统和相关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中通报,要求各单位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整改类似问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年初,来宾市水利局收到线索,称来宾市下六甲灌区罗柳引水枢纽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的问题。接到线索后,来宾市水利局迅速响应,立即成立工作组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确认了两起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围堰工程、基坑工程、拆除工程均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围堰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转入后续工程施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二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同样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来宾市水利局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不仅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处以35000元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20500元的罚款。这一举措彰显了来宾市水利局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来宾市水利局在推动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通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截至8月30日,来宾市水利建设投资取得显著成效,落实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达29.64亿元,完成投资19.26亿元,落实和完成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85.82%、255.35%,均位居全区首位。
面对水利建设投资规模的高增长态势,来宾市水利局深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不仅要确保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更要严守生产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三个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此,来宾市水利局近年来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实施零容忍。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来宾市水利局副局长邱干师表示:“下一步,来宾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大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服务指导,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广泛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定,从根源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水利高质量发展,确保本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和后续的宣传教育,来宾市水利局不仅有效打击了违法施工行为,更在全市水利系统内部树立了“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保安全”的良好风尚,为推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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