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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水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强化水生态保护

2022-10-19 17:23     来源:南宁市水利局     作者:江媛梅 卢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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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水利局举办2022年度公益诉讼培训班,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场授课交流,局机关全体人员及水政监察执法人员7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以“‘水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构建新时代水资源共治共享格局”为主题,围绕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历史沿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理念、监督内容及方式等方面,结合西乡塘区检察院办理的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公益诉讼典型案件,阐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剖析了行政公益诉讼在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领域的实践运用和积极作用,为南宁市水行政执法和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思路及建议。

据悉,2020年9月28日南宁市河长办、南宁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针对日常巡查、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和日常业务交流等8个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南宁市河长制工作科科长李洁介绍,两年多来,南宁市通过联合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院共对有关单位提出12条具体指导意见,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提供涉案线索58条,立案结案57起,罚款金额26.8万元,有效制止了非法采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等案件,保护河道生态、堤防安全和行洪安全。

为提升水生态保护和治理效能,部分县区结合实际,也出台细化本辖区河湖保护意见,如《马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武鸣区税务局、武鸣区农业局、武鸣区水利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宁市通过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市、县(区)联动,督促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加强河湖监管,共同构建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双层防护网,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水环境治理新局面。2021年南宁市主要流域二类以上水质占比达到100%,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市境内主要流域保持“二类水入境、二类水出境”;南宁市那考河项目获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南宁市黑臭水体治理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督察整改看成效”通报典型案例;2020-2021年,南宁城市水质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列,连续两年位居省会城市第二名,2022年南宁市的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南宁市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更好的服务保障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协作机制,不断完成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争取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人的涉水违法行为,追究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特别是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协调难度大、执法后仍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案件,通过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维护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南宁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守护好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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