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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河长办、检察院联合开展河道公益诉讼事件督查

2022-06-28 15:24     来源:南宁市水利局     作者:卢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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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河长办、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到横州市联合开展河道公益诉讼事件督查,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要求。

工作组先后实地督查横州市新福镇新福新城、横州镇清江村、南乡镇红宜村有关侵占河道违章建筑、违规采砂影响河堤安全、违规堆放河砂等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在各个检查点,工作组先后听取项目建设业主、横州市河长办、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于仍未完成整改的案件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据悉,2022年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横州市共开展水行政执法39船次210人次,巡查河道3400公里,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立案结案6起,罚款金额26.8万元,有效制止了非法采砂案件。

工作组指出,2021年以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水利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河长制领域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横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整改要求仍有差距。

工作组强调,当前正处主汛期,近期全市持续降雨,部分江河水位持续上涨,新一轮强降雨又要来临,全市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增大。今年自治区总河长签发第6号总河长令,南宁市签发了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12月底前基本完成,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汛安全底线。横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执法监管等工作;要结合科技创新,强化全流域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要结合生态安全、堤防安全、防洪安全,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河道采砂等监管和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监管的良好氛围;要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与检察机关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促进河道公益诉讼案件落实落地,为首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城市安全服务。

下一步,南宁市将进一步完成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争取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人的涉水违法行为,追究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特别是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协调难度大、执法后仍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案件,通过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维护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促进首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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