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召开西江干流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全干流、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切实维护西江干流水事秩序,共同保障水安全。
会议指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西江干流沿线南宁市、梧州市、贵港市、河池市、百色市、来宾市6市共完成河湖“四乱”图斑复核1.2万个,完成率96.4%,排查确认“四乱”问题1181个,整治销号840个,共收集水事违法问题线索458条,立案查处153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西江干流是珠江流域主要干流,肩负着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的重大使命,也是连接滇桂黔、通往大湾区的“黄金水道”,在珠江流域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经济价值,要深刻认识强化西江干流安全保护的重要意义,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努力形成全干流合作、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推动水事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要聚焦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任务,狠抓“三个率”,即狠抓立案率、案件及时结案率、案卷评查优秀率,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一是加强沿线6市执法协作,要秉持“携手同治、互利共赢”原则,进一步强化西江干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协同管护,推动跨界河流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跨部门执法协同。持续强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机制的落实,推动水行政执法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衔接。要求水行政执法职能或编制、人员被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执法。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强化水行政执法保障,为执法高效有序开展夯实基础。
会上,西江干流沿线6市共同签署了《西江干流水行政执法合作协议》。自治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谭德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及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自治区水利厅河长处(河湖处)、政法处(水政监察处)分别通报沿线6市河湖库“清四乱”情况和西江干流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梧州市、百色市水利局分别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沿线6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近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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